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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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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6-01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为江苏海力融资租赁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043.60万元、美元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力”)于2016年3月28日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控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WXJKRZ2016032801号),租赁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三年。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2月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海力201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本次担保事项不包含已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租赁本金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及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担保业务,也不包含已经为江苏海力提供的人民币3亿元、美元0.4亿元的担保),有效期限为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的2016-010号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无锡金控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WXJKBZ2016032801-1号),为江苏海力与无锡金控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WXJKRZ2016032801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证范围

 1、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提前终止补偿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以及

 (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以及

 (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2、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保证人应就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承租人的全部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三)保证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保证一经做出即不可撤销,且本保证是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债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内向保证人提出一次或多次索赔。除非基于法律规定或债权人同意,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任何原因而消灭。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承租人或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的影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2、承租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履行、适当履行或完全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1,04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除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外),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5,527.13万元、欧元6,800.00万元、美元4,000.0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1,570.73万元、欧元6,800.00万元、美元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95%,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无锡金控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2、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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