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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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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4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5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2016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了《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5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4日—2016年4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4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9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5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

 议案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8:《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5日和2016年3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8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31日下午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3月31日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5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6年4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169;投票简称:“智光投票”。

 3、在投票当日,“智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3)“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时,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承锋 张健伟

 联系电话:020-32113300 联系传真:020-32113456-3300

 邮编:510760

 2、其他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附件: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人以下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用“√”表示审议结果):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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