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 重要提示

 1.1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简介

 ■

 ■

 1.6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395,588.66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201,988.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3,750,932.50元,扣除2015年已分配现金股利47,880,000.00元,2015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37,064,532.26元。

 公司本年度拟以2015年末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8,458.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汽车变速操纵控制系统和加速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变速操纵器及软轴、电子油门踏板、汽车拉索、电磁风扇离合器四大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公司主要是作为整车制造商的一级配套商直接向其配套供货。由于每一款汽车都有不同的技术规格,零部件供应商需要根据不同车型设计与之配套的零部件,因此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设计与生产。公司已经形成了产品研究开发、加工、产品组装、最终性能检测等在内的完整的业务流程。

 2、采购模式

 在采购环节方面,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在对供应商的选择从技术研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设备生产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公司对通过考核的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每个年度,公司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定,审核评级,只有评定为B级以上的供应商才能列入下一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单。

 3、销售模式

 作为国内三十多家主机厂的一级供应商,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以直销为主,另有较少部分的产品销售给其他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凭借产品信誉,采用“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的销售方式不断拓展新客户并不断扩大产品在已有客户中的销售份额。

 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建立了在主要客户所在地派驻售后技术人员的贴近客户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行业情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基本与汽车行业同步,而汽车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汽车行业增速出现了波动。报告期内第二季度以来,汽车行业增速回落明显,作为相对滞后的行业上游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行业增速回落效应在第三季度显现。之后国家出台了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优惠政策,受该等因素等影响,行业第四季度增速回暖。总体来看,报告期内,有以下特征:

 1、产销总体平稳增长,但增速回落

 2015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50.33万辆和2,459.76万辆,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分别增长3.3%和4.7%,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产销增速比上年分别下降4.0和2.2个百分点。

 2、乘用车产量首次超过2,000万辆

 2015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07.94万辆和2,114.63万辆,比上年分别增长5.8%和7.3%,增速高于汽车总体2.5和2.6个百分点,但比上年分别下降4.4和2.6个百分点。为首次超过2,000万辆。目前,乘用车是我国汽车产品的主体,2015年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已达到汽车总量的86%。从全年乘用车销售情况来看,四季度产销量增长明显,6~8月销量低于同期,10月份后迅猛增长。全年汽车行业呈现“中间低两头高”的特征。

 3、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但行业占比仍较低

 2015年新能源汽车生产340,471辆,销售331,092辆,同比分别增长3.3倍和3.4倍。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4,633辆和247,482辆,同比分别增长4.2倍和4.5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5,838辆和83,610辆,同比增长1.9倍和1.8倍。

 4、自主品牌乘用车的市场份额提高

 2015年,自主品牌乘用车共销售873.76万辆,同比增长15.3%,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1.3%,比上年同期提高2.9个百分点。

 2.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募集资金30,896.06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420万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7,476.06万元。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司流动资产、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无境外资产。

 2.3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人才、研发优势

 公司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引进、培养等方式,拥有了一支具有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的研发团队。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新车型的研发投入,紧密与主要客户及潜在新客户保持同步研发;报告期内完成新产品开发/改进项目数十项。

 (二)优秀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优质客户资源,不断拓展新客户并积极向老客户推销其未使用的公司现有产品并为其开发新产品,“以点带面”并“以面促点”,促进公司收入稳步增长;公司拥有的优秀客户群体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质量保证、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质量管理,建立了一套完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检测等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质量检验程序,以确保产品的品质和可靠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使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四)品牌战略优势

 公司积极利用上市之契机,抓住机会提升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拓展产品领域,抓住机会向产品上下游延伸并逐步向中高端市场布局。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成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2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3,420万股于2015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260万股变更为13,680万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5年11月30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向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17万股。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13,680万股变更为14,097万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并上市后,总股本由10,260万股上升至13,680万股;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总股本则由13,680万股上升至14,097万股;故2015年度加权股数相较2014年度、2013年度均有上升,相应的财务指标有所降低。若以2015年度加权股数为基数追溯调整, 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从0.91元下降到0.70元;每股净资产从5.42元/股下降到4.15元/股。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无。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 万股

 ■

 5.2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单位:万股 币种:人民币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核准,于2015年1月12日成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2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3,420万股于2015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宁波高发”,证券代码“603788”。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总计授予4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实施完成了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17万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16.43万元。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680万股变更为14,097万股。公司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11月30日完成了股票登记手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预计上市流通日期不早于2016年11月30日。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1、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2、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3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

 附注: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有限售条件第九名和第十名股东所持有的股票为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锁定和解锁。

 5.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董事会关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主要从事汽车变速操纵控制系统和加速控制系统产品的生产,产品包括汽车变速操纵器及软轴、电子油门踏板、汽车拉索、电磁风扇离合器等四大类,为国内三十多家主机厂的一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勤勉尽责,科学决策,利用公司上市之契机,着力推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上市的有利条件,陆续引进了多名中高级人才,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研发、技术、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队伍,为公司进一步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改善和优化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产品质量打下了更为扎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向16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17万股,授予价格11.79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16.43万元。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极大地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

 (二)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保持公司发展后劲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新车型的研发投入,紧密与主要客户及潜在新客户保持同步研发,不断加强和提高新产品的转化能力;报告期内完成新产品开发/改进项目数十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的变速操纵器在上汽通用五菱的560、730等车型投产并迅速上量,在扩大营收的同时,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国产操纵器领域的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推进顺利。实验室及试验、检测设备等陆续装备并投用,大大提高了公司的试验和检测能力,为新产品开发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予实用新型专利18项并申请1项发明专利。

 (三)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

 公司紧紧抓住上市契机,发展品牌战略,以优良的产品质量保证市场美誉度,以周到的服务保证客户满意度,使得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商标“@”被评为驰名商标。

 (四)积极推进生产持续改善,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不断加大投入研究改进和优化生产流程,采用半自动或自动化设备和生产线,争取实现在不增加人员或尽量少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全面提高生产效率,保持公司“低成本、轻资产、高效率、高质量”的运营。

 (五)募投项目稳步推进

 公司按照既定的进度计划逐步有序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截至本报告期末,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累计投资5,389.58万元,土建厂房已经完工,生产线已部分投产,该项目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30.11万元,实现净利润3,872.94万元,达到预计效益;加速控制系统产品扩产项目累计投资2,546.32万元,土建厂房已经完工,生产线已部分投产,目前仍在陆续购置设备继续投入,该项目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90.40万元,实现净利润670.97万元;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累计投资1,058.18万元,尚在建设期,故本年尚未实现效益。

 (六)报告期内,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420万股,发行价格为10.28元/股,净募集资金30,896.06万元并成功于2015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6.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6,842.14万元,同比增加15.37%;营业利润为12,839.42万元,同比增加16.63%;净利润为11,239.56万元,同比增加17.18%;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39.56万元,同比增加17.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53.59万元,同比减少56.53%。

 报告期内,就汽车行业而言,国内汽车行业产、销量分别达到2,450.33万辆和2,459.76万辆,同比增长3.25%和4.68 %。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同比增长5.78%和7.30 %,商用车产销量同比下降9.97%和8.97%。就公司而言,公司在商用车市场发展基本保持平稳,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3,747.13万元,同比下降4.95%,主要由卡车市场下降引起,卡车市场全年销售同比下降16.96 %;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拓展乘用车市场,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2,791.28万元,同比增长23.32%。随着乘用车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乘用车销售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79.24%,同比增长5.01个百分点;顺应市场需求,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内,电子油门踏板销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实现销售9,780.79万元,同比增长54.7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数量分别为:1)变速操纵器及软轴327,332台套;2)汽车拉索1,934,899根;3)电子油门踏板250,210台;4)电磁风扇离合器1,010台。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

 2、 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2)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2,469.44万元,同比增长26.45%。

 公司积极致力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保持与主机厂同步开发新产品以进一步拓展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共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18项并申请1项发明专利。

 4、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化较大项目及其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0.86%主要系收入增长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21.03%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21.87%主要系采购增加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31.84%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39.57%主要系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100%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35.59%主要系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50.63%主要系2014年度利润分配较上年增加所致。

 (9)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10)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1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发行限制性股票资金到位所致。

 (1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发行费用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同比上升30.82%,主要系募集资金到位及募投项目资金置换后,公司自有资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同比上升76.21%,主要系业务收入扩大且报告期内票据贴现同比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同比上升9.21%,主要系业务收入扩大所致。

 4、报告期末存货同比上升27.52%,主要系发出商品上升所致。

 5、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比上升1,491.02%,主要系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预计等待期内可税前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同比上升36.20%,主要系期末业务扩大采购增加且应付票据支付减少所致。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汽车零部件行业基本与汽车行业同步,而汽车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汽车行业增速出现了波动。报告期内第二季度以来,汽车行业增速回落明显,作为相对滞后的行业上游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行业增速回落效应在第三季度显现。之后国家出台了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优惠政策,受该等因素等影响,行业第四季度增速回暖。总体来看,报告期内,有以下特征:

 1、产销总体平稳增长,但增速回落

 2015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50.33万辆和2,459.76万辆,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分别增长3.3%和4.7%,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产销增速比上年分别下降4.0和2.2个百分点。

 2、乘用车产量首次超过2,000万辆,商用车同比回落明显

 2015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07.94万辆和2,114.63万辆,比上年分别增长5.8%和7.3%,增速高于汽车总体2.5和2.6个百分点,但比上年分别下降4.4和2.6个百分点。为首次超过2000万辆。目前,乘用车是我国汽车产品的主体,2015年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已达到汽车总量的86%。从全年乘用车销售情况来看,四季度产销量增长明显,6~8月销量低于同期,10月份后迅猛增长。全年汽车行业呈现“中间低两头高”的特征。

 3、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但行业占比仍较低

 2015年新能源汽车生产340,471辆,销售331,092辆,同比分别增长3.3倍和3.4倍。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4,633辆和247,482辆,同比分别增长4.2倍和4.5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5,838辆和83,610辆,同比增长1.9倍和1.8倍。

 4、自主品牌乘用车的市场份额提高

 2015年,自主品牌乘用车共销售873.76万辆,同比增长15.3%,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1.3%,比上年同期提高2.9个百分点。

 (五)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产能状况

 

 2、整车产销量

 

 3、零部件产销量

 

 按零部件类别

 

 ■

 按市场类别

 

 4、新能源汽车业务

 

 5、其他说明

 

 6.3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从行业整体竞争格局来看,外资控制了我国汽车零部件销售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国产零部件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比重较低,拥有外资背景的汽车零部件厂商占整个行业的大部分,在这些外资供应商中,独资企业超过半数以上。受到资金、技术、人才和发展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内资企业相对于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设备水平较低,整体竞争力不强。

 2015年,汽车行业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进入低速增长的“新常态”。同时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只有加快产业整合步伐,通过联合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提升制造水平,才能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 行业发展趋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而汽车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其稳健发展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升级和转型。为支持汽车自主品牌的发展,同时为解决日益严峻的能源和环保问题,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鼓励小排量汽车,并出台了新能源车享受补贴、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等优惠政策。这些产业政策的推行极大的促进了汽车节能减排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节能减排成为我国汽车工业的重点发展方向。行业发展趋势呈现出以下特点:

 (1)自主汽车品牌的崛起将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汽车自主品牌的发展,鼓励国内汽车生产厂商进行自主研发和自主汽车品牌的建设,有力地推动了自主品牌整车企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以吉利、比亚迪等为代表的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汽车自主品牌厂商。由于地缘及成本等因素,国内发展的自主品牌汽车厂商更倾向于同本土零部件厂商合作,重视和本土零部件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这为带动我国零部件行业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

 (2)日益提高的节能环保要求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技术水平逐渐提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的日益重视,节能、减排、低耗越来越成为汽车工业发展的焦点。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汽车行业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对汽车零部件在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了诸多挑战。

 (3)自主品牌企业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竞争地位逐渐提高

 外资或合资企业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相较于自主品牌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领先优势,占有汽车零部件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但是近年来,自主品牌企业发展较快,部分实力较强、技术先进的内资企业依靠提升技术水平、保证产品质量以及成本控制逐步进入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始终秉承“诚信立业、自强不息、务实创新、开拓进取”的企业精神,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步伐,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将依靠同步研发能力和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发挥产品竞争优势,立足于国内市场,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效益显著的汽车操纵控制系统产品制造商。

 为了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公司将努力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力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健全营销网络建设,全面提升业务拓展和服务水平;寻求产能扩张,紧跟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和规模经济的步伐;积极拓展国内外中高端市场;加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力度,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三) 经营计划

 鉴于汽车行业的发展现状,就公司内生性成长而言,本公司计划在2016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20%,同时将努力控制期间费用上升幅度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实现净利润同步增长。该经营目标仅为公司2016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变化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保证公司业绩稳定增长,顺利实现2016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继续保持并力争扩大上汽通用五菱、大众汽车、吉利汽车、江淮汽车等重点客户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开拓新客户和现有客户的新产品市场;

 (2)努力开拓上海通用、福特、长安等新客户、新市场;

 (3)持续组织研发、技术、生产和质量部门人员联合攻关,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路线、突破瓶颈工艺,降员提效,保证低成本扩张产能,保证及时供货;

 (4)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直通率及稳定性,降低质量成本;

 (5)加强大宗物料的采购管理,降低材料采购成本;提高部分量大且外购成本较高的零部件的自制率,发挥规模优势,降低材料成本;

 (6)控制存货水平,降低资金占用和不合理损耗;

 (7)继续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寻找并抓住机会,力争早日实现外延性扩张,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与汽车制造行业息息相关,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受下游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影响较大。国家的产业政策,如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都会对汽车行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汽车零部件行业。如城市限购、限牌措施等。

 2、宏观经济下行及市场竞争风险

 总体来看,我国2016年宏观经济增速仍然面临下行压力,汽车消费的增长也面临较大压力。且由于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空间较大,国际行业龙头企业纷纷在我国设立合资企业,直接生产并销售产品。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同市场地位稳固和行业经验丰富的跨国巨头正面交锋,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3、技术风险

 公司作为专业生产汽车操纵控制系统产品的企业,具备与整车制造商同步研发的能力。但是,随着汽车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行业竞争的加剧,新车型的推出数量和频率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公司将面临更多的新产品开发任务、更高的技术要求和更短的开发周期。如果公司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因失误造成产品与整车厂的要求不符,或不能及时开发出与整车厂新车型相配套的产品,将使公司的技术投入没有经济上的产出,公司将面临新产品开发带来的风险;同时,在进行技术储备和开发项目选择时,如果方向选择失误,将给公司技术水平的提升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新能源车的快速发展和政策鼓励也使得技术路线的选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给予非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有弯道超车的机会。

 4、管理风险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使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产能规模获得较大幅度提升,在业务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在产供销协调、优化资源配置、技术升级和自主创新等方面都将面临较大的挑战,从而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及现有管理层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公司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

 5、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操纵控制系统的生产,整车生产企业与公司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中约定,公司应按照有关零部件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以及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向整车生产企业提供符合质量、规格和性能规定的产品。若整车生产企业的产品因存在的缺陷而进行调查时,如涉及公司提供的属于质保期内的产品,公司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赔偿风险。

 6、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从成立开始便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目前已经建立起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的核心技术团队。但是,公司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涉及材料科学、铸造技术、金属加工、汽车电子、产品检测等多个专业学科,技术要求高,更新速度快。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销售网络的进一步铺开,为进一步提高技术优势和市场份额,公司需要不断补充研发、生产和销售方面的专业人才,面对国内该行业高素质人才数量相对稀缺的局面,未来人才制约将会逐渐成为公司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

 6.4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自公司上市后生效执行的《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遵循以下规定: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为:“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可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20%;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3,6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88.00万元,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9.92%。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股利分红均遵照以上规定执行,分红比例均大于30%。公司分红政策未有调整。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坚持依法合规运营,保护全体股东和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公司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它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良好关系

 公司坚持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保证信息披露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信息需要,为投资者理性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导信息披露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以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公平地获取信息。

 3、严格遵守上市承诺,合理分红,回报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可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20%;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3,6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88万元,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9.92%。

 4、依法纳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成长

 公司自成立以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纳税额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缴纳各项税费6,800余万元,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5、保障职工权益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视员工队伍为公司最宝贵的资产。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同步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企业职工收入快速增长;公司积极为职工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技能水平;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连续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化企业。

 6、保护客户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公司注重上下游产业链的权益保护。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交货及时、价格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以保障客户的权益;为供应商合情合理定价、及时支付货款以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 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环保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一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5-006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吴勇敏、吴伟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2015年末的总股本14,09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8,458.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五年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15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为5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未来一年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一年,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期货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抓住市场机会,在募投项目“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审议通过后,公司迅速开始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的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2015年度,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8,930.11万元,净利润3,872.94万元,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

 因该募投项目已达产并实现预计效益,无需继续投资。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47.64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勇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增补1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荆娴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等情况后,提名荆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提名委员会确认被提名人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荆娴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注册会计师,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结业证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提名荆娴女士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荆娴女士的个人简历:

 荆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位、东北大学财务管理方向硕士学位、美国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上海东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金融方向)博士学位。曾任职于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辽宁省沈阳市外经贸局。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5-007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15: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

 3、监事会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描述的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 已达产并实现预计效益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47.64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八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6-0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发行价格10.28元/股。

 截至2015年1月2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51,576,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3,576,000.00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账号为3901150638000000165的人民币账户211,524,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为12010122000485413的人民币账户70,632,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账号为94170154500002648的人民币账户41,42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4,615,422.64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960,577.3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94.0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5年1月26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7,547,801.54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5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77,547,801.54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5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19号《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本期累计购买理财产品38,000.00万元,其中有25,500.00万元已到期,共产生收益395.78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2,5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项目土建厂房已经完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生产线已部分投产,项目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301,140.6元,净利润38,729,351.85元,达到预计效益;

 注2:项目土建厂房已经完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生产线已部分投产,该项目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903,954.75元,净利润6,709,709.52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目前正在陆续购置设备继续投入。

 注3: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正在建设期,故本年尚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6-00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35,15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261.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896.0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存款账户为390115063800000016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存款账户为120101220004854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存款账户为94170154500002648。

 截至2015年末,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月15日,公司与国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上述相关银行严格履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节余原因

 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变速项目”)原计划项目总投资为11,498.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购置)9,098.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00万元,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公司将新增销售收入19,396万元/年,新增净利润2,295万元/年。2015年度,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8,930.11万元,净利润3,872.94万元,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

 由于变速项目已达产并实现预计效益,故公司决定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截至2016年3月29日,变速项目已累计投入5,926.69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147.64万元(包含委托理财产品金额5,500万元和账户利息收入),共计节余募集资金6,147.64万元。

 变速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的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获取现金能力的持续增强,公司利用自身流动资金用于该项目日常生产经营,使得铺底流动资金实现节约;(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变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147.64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毕,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26.6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47.64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147.64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況,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別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147.64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专门意见:

 1、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47.64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变速项目已经达产并实现预定效益,本次将变速项目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6-01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一、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宁波高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国信证券同意上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5-01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一、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6-01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9日 13:30:00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71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9日

 至2016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4月19日(11:30-13: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717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荣、彭丽娜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717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5

 电话号码:0574 – 8816 9136

 传真号码:0574 – 8816 9136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03-3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