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6年2月29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6年3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6年5月2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
主要交易对手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独立第三方,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尚未最终确定。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采用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部湾港务集团及其他独立第三方的经营性港口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但尚未最终确定。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及相关各方积极沟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筹划及论证重组方案、资产范围拟定、尽职调查和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较为复杂,尽职调查和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抓紧开展中,交易对手方尚未最终确定,交易方案也需进一步完善,预计完成相关工作及向国资监管部门报批和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仍需一定时间。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
四、承诺: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