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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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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6年2月13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5年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5]6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2月1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2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9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设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4、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51号

 6、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7、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22楼

 8、电话:0755-88601888 传真:0755-83181169

 9、联系人:吴承禹

 10、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11、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2、股权结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4,北京市中盛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4,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4,深圳市和合投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职员,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兼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开源证券董事、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宏远先生,联席董事长,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深圳特区证券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自营负责人,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

 蔡颖女士,董事、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荣誉主席、风险控制委员会荣誉主席,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Mr Yan Charles Wang(王岩先生),董事,学士学位,国籍:加拿大。从1993年起,曾任职加拿大美林证券,美国Clemente Capital董事、大中国区主管,美国纽约州立养老金另类投资部主管,美国磐石基金大中国区主管、董事总经理,美国橡树资本中国区主管、董事总经理,长安街资本合伙人,现任美国米尔斯坦中国总裁。曾是美国机构有限投资者协会(ILPA)创始会员,中国风险协会(CVCA)顾问。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新华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博士后,国籍:中国。历任广东证券研究中心负责人、泰阳证券研究中心负责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公司规划部副部长、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产品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广东金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范镭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分行、华安保险北京分公司、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向松祚先生,独立董事,教授,高级经济师,国籍: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国际金融战略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事务硕士,英国剑桥大学经济系和嘉丁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兼副所长、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应用经济研究所高级顾问、国际货币金融机构官方论坛(OMFIF)顾问委员会副主席、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分论坛咨询顾问。

 申嫦娥女士,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国家税务总局特邀监察员(2003-2010),国籍:中国。历任西安交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

 Mr Shujie Yao(姚树洁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国籍:英国。英国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学学院院长、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特聘讲座教授、重庆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渭南师范学院等大学的特聘教授、海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荣誉院长;英国皇家经济学会会员、英国中国经济协会会员、美国比较经济学协会会员、美国经济协会会员;全英专业团体联合会副主席;《经济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当代中国》(英文)等科学杂志的编委。曾任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助理教授,英国牛津大学研究员,英国朴茨茅斯大学教授、主任,英国伦敦米德尔塞克思大学教授、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国籍:中国。曾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匆先生,联席监事会主席,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香港。曾任职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香港亨茂投资集团基金经理、韩国未来资产环球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基金经理、中国股票投资部主管、公司首席投资官兼亚太区投资部主管、公司投资委员会主席。现任香港泽源资本创始人、投资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席监事会主席。

 刘彤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职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顺丰速运集团员工关系总监、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及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运营总监、总裁助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执行总监。

 任福利先生,监事,大学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张学玲女士,监事,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武汉大学财务部副部长。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职员,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兼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开源证券董事、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颖女士,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荣誉主席、风险控制委员会荣誉主席,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志祥先生,首席运营官,本科学历,经济师,国籍:中国。历任湖北省黄冈市体改委副科长,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秘书科科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秘书,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傅成斌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科技部软件开发工程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执行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亚超先生,数学科博士后,国籍:中国。历任爱建证券研究所创新发展部经理、高级研究员;光大证券理财产品部量化产品系列负责人;齐鲁证券机构部创新业务研究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产品二部负责人;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孙亚超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蔡颖女士,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荣誉主席、风险控制委员会荣誉主席,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厚琼先生,工程学士,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武汉分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主管、交易管理部总监助理兼中央交易室主管、交易管理部副总监兼中央交易室主管。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赵雪芹女士,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山东财经大学讲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资总监,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侯燕琳女士,工程硕士、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资总监。

 刘静女士,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高级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资总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丁骏先生,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本外币交易员、经济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机构理财部组合经理助理,基金同盛、长盛同智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资总监、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罗大林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专户部投资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部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付柏瑞先生,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农银平衡双利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资总监。

 曲扬先生,博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南方全球精选基金经理,2009年11月至2013年1月担任南方基金香港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徐立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前海开源中国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薛小波先生,流体力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信证券机械行业和军工行业首席分析师、高级副总裁。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工业革命4.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邱杰先生,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中小盘股票研究员、制造业组组长;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研究负责人、前海开源股息率100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霞女士,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商业、贸易、旅游行业研究员、房地产行业首席研究员。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孙亚超先生,数学科博士后,国籍:中国。历任爱建证券研究所创新发展部经理、高级研究员;光大证券理财产品部量化产品系列负责人;齐鲁证券机构部创新业务研究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产品二部负责人;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谢屹先生,金融与经济数学、工程物理学硕士,国籍:德国。历任汇丰银行(德国)股票研究所及投资银行部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副总裁。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强势共识100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成立日期:1996年1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6019.1447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8]776号

 联系人:赵姝

 联系电话:010-66223695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19年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及南昌等10大中心城市设立300多家分支机构,发起设立北京延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北银村镇银行,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处,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首批试点合资设立中荷人寿保险公司,先后设立中加基金管理公司、北银金融租赁公司,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截至2015年6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1.62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01亿元,成本收入比仅19.79%。不良贷款率0.92%,拨备覆盖率为306.97%,资本充足率11.51%,品牌价值超过260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球千家大银行87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打造了人均效益和资产质量“双优银行”。

 20年来,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医疗、教育、慈善、赈灾等方面向社会捐助超过1亿元,充分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北京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区域性银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献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中国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最受尊敬银行”、“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称号。

 2、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起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308室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联系人:吴承禹

 电话:(0755)83181190

 传真:(0755)83180622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众号:qhkyfund

 2、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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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登记机构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联系人:任福利

 电话:(0755)83180910

 传真:(0755)83181121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楼

 负责人:麻云燕

 经办律师:杨扬、胡云云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联系人:袁风雷

 经办会计师:洪祖柏、袁风雷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四、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即通过指数复制的方法拟合、跟踪中证大农业指数,并在严格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增强的组合管理。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9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5%-10%,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由股票资产和非股票资产构成。其中股票资产中绝大部分股票组合为全复制中证大农业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组合,非股票组合绝大部分由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组成,主要用于支付赎回款,支付交易费用、管理费和托管费等。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90%-95%,其中投资于中证大农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为尽量减少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将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对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和相关费用提留的预判,尽可能降低现金组合所占比重,防止因现金比例增加而导致跟踪误差的加大。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复制结合相对增强的投资策略,即通过全样本复制的方式拟合、跟踪中证大农业指数,并在严格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增强的投资管理。以有效降低基金运作成本并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1)指数复制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全样本复制的方式,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跟踪组合以拟合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具体包括:跟踪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中的调整。

 1)跟踪组合的构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及权重数据进行相应的买入或卖出操作,使跟踪组合的构成与标的指数基本一致。由于跟踪组合构建与标的指数组合构建存在差异,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流动性不足等),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组合,使得跟踪组合尽可能近似于全复制组合,以减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

 2)跟踪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由于基金开放日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成份股权重调整、成份股投资受限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跟踪组合需要适时进行个股或权重的调整。

 (2)股票增强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辅以有限度的增强操作,以求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收益率表现。

 1)基于成份股基本面分析的增强

 鉴于中国股票市场的非完全有效性和指数编制本身的局限性及时效性,本基金将通过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基本面分析,剔除或低配部分标的指数成份股,以达到增强组合收益的效果。

 2)基于非成份股投资机会的增强

 本基金将基于基金管理人对证券市场个股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精选出具有综合性比较优势的个股,在基金投资比例允许的范围内适度参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投资。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为目的,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基金管理人将优先选择信用等级较高、剩余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好的政府债券进行投资,合理分配基金资产在债券上的配置比例。

 5、现金头寸管理

 由于法律法规限制和开放式基金正常运作的需要,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主要用途包括:支付潜在赎回金额、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各类费用的需求、支付交易费用等行为。为有效控制现金留存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将采用积极的现金头寸管理手段。

 6、跟踪误差控制与管理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每日对基金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偏离度进行跟踪,每月末、季度末定期分析基金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并根据跟踪误差的来源和其可控制性,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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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为一年的实际交易天数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四)投资决策依据及程序

 1、决策依据

 以《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最高准则。

 2、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研究部根据自身以及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构建股票备选库、精选库,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个股、债券决策支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交易部执行。

 (6)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

 (7)基金绩效评估岗及风险管理岗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8)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基金绩效评估岗及风险管理岗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大农业指数收益率×95% +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中证大农业指数于2014年7月22日发布,由样本股中筛选出的属于农产品、化肥与农用药剂等行业以及动物疫苗和土地流转等与农业相关的不超过50只股票构成指数样本。其成份股为大农业中市场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大农业主流投资的收益情况。关于指数值和成份股名单的所有版权归属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若本基金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于变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投资于中证大农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一只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五;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16)本基金投资单只中期票据的额度不得超过其发行总额度的10%,并且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2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2)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四十;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并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具体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清算、估值、交割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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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积极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大农业指数收益率×95% +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

 3、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1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4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季度末,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相应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和计算方法的,本基金按照变更后的费率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算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要求变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和计算方法,应按照变更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给指数许可方。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资管公司”)兼职及领薪情况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董事蔡颖女士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管理人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李志祥先生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董事;

 本基金管理人汤力女士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监事;

 本基金管理人联席投资总监付柏瑞先生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联席总经理、投资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专户投资部员工龚自勇、吴彦、李隽、张洋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均不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领薪。

 本基金管理人除上述人员以外未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兼任职务的情况。

 (二)2015年8月13日至2016年2月13日披露的公告:

 ■

 十一、备查文件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人员信息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名单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网上交易支付渠道及费率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 对“(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十一)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电子网上查询服务”、“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本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兼职及领薪情况;披露了2015年8月13日至2016年2月13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公告。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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