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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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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4 年 11 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4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3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曾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行长,兴业银行总行信贷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筹建工作小组负责人,兴业银行总行基金金融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

 杨吉贵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深圳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供贸事业部总会计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计财部副部长、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

 汤夕生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南市支行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利民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民政部民福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国家体改委下属中华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协调部副主任、主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

 黄泽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等职。现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曹和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供应链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都市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发展经济学系系主任,兼任广州产权交易所集团首席经济师、广州市金融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青岛市国际投资促进咨询顾问、云南省经济顾问等职。

 2、监事会成员

 顾卫平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农学院农业经济系金融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等职。现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刘冲先生,监事,本科学历。曾任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海集团资金管理部主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骏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渣打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赵正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助理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核经理、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张银华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行长,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信用审查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顺国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任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鸣女士,硕士学位。14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先后任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公司从事基金投资、企业年金投资等。 2009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3年7月担任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6月至2013年7月担任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至2013年7月担任申万菱信可转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2014年 3月13日起担任兴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2月12日起担任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1日起担任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9日起担任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徐莹女士,硕士学位,CFA。7年证券投资经历。2008年至2012年在兴业银行总行资金营运中心从事债券投资,2012年至2013年在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负责组合投资管理。2013年6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3月13日至2015年7月24日担任兴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2日起担任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0日起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0日起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6日起担任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23日起担任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2日起担任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8日起担任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丁进先生,理学硕士。5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2005年7月至2008年2月,在北京顺泽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08年3月至2010年10月,在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担任企业信用研究高级咨询顾问;2010年10月至2012年8月,在光大证券研究所担任信用及转债研究员;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9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2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5月29日起任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6日起担任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21日起任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3日起任兴业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9年6月,民生银行在 “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中获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2009年9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2009年度最佳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年11月21日,在第四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年·亚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2009年12月9日,在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09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2009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2009年中国最受尊敬银行”、“最佳服务私人银行”、“2009年最佳零售银行”多个奖项。

 2010年2月3日,在“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年10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评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年12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40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2011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这是继2009年、2010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6月20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2011-2012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2010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年11月29日,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2012年度AAA国家奖项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2013年度,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21世纪传媒颁发的2013年PE/VC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3·亚洲最佳投资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2013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卓越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3)》中,民生银行荣获“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2013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2013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年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民生金融奖”、“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

 2014年荣获《亚洲企业管治》“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大奖和“2014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2014年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授予“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务”称号。

 2014年还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获得《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奖,获评《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私人银行”等。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2015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选中荣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2015年度,民生银行荣获《EUROMONEY》2015年度“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资银行”称号。

 2015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5)》“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14-2015年度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行”两项大奖。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60人,平均年龄36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71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净值达到2235.25亿元。中国民生银行于2007年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优异、流程先进、践行社会责任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深化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联系人:徐湘芸

 咨询电话:021-2221197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赵天杰

 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68号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人:曾鸣

 电话:021-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4)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7楼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6号3C座9层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朱玉

 电话:4001818188

 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邮政编码:518028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4006-788-887

 网站:http://www.zlfund.cn

 (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66

 网站:http://www.yingmi.cn

 (8)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牛亚楠

 电话:400-068-1176

 网站:http://www.jimufund.com

 (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1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邮政编码:200082

 联系人:张裕

 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1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12)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邮政编码:100004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400 910 1166

 网址:www.cicc.com.cn

 (14)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陈洪源

 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99

 联系人:曹国军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0377

 联系人:陶坚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吴凌志

 四、基金的名称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七、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一)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二)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比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21日生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由于2015年11月21日为非工作日,2014年11月21日的年度对日为2015年11月21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1月23日,即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2014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2日;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2015年11月23日,从该日开始进入首个开放期,假设首个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由于2015年11月28日和2015年11月29日均为非工作日,则首个开放期为自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4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即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2015年12月5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即第二个封闭期为2015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4日,以此类推。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利用定期开放、定期封闭的运作特性,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有效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的申购或增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综合运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久期策略、套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力求规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利差(可转换债券为期权调整利差(OAS))变化分析与预测,确定不同类属债券的投资比例及其调整策略。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换债券等,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5)信用风险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增加基金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选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定收益。

 (8)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10.3其他资产构成

 ■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6日刊登的《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本基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以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构成,以及基金经理的从业简历的详细情况。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直销机构以及审计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5、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更新了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7、 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 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的内容。

 9、 新增“二十三、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刊登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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