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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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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01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5158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15年10月1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1586号《中止审核通知书》。

 在于2016年3月16日取得工信部和财政部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文件后(详见公司第2016-007号公告),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恢复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6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第151586号)。根据前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目前,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并详尽核查,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完成了对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00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于2015年6月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51586号《接收凭证》,于2015年6月1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158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15年7月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5158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5年10月1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1586号《中止审核通知书》。

 在于2016年3月16日取得工信部和财政部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文件后(详见公司第2016-007号公告),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恢复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6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第151586号)。根据前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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