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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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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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2)自新任督察长任职之日起,本公司原副总经理巴立康先生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事项经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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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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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6年3月25日起,巴立康先生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任职事项经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