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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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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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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84,9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8,493,200元,占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85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制糖、仓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销售、财务核算、劳动人事、原料采购、生产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系统、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开展自主经营能力,公司糖产品在北方市场享有盛誉。近年来,受国际、国内市场影响,糖价格持续低迷,大部分利润来源于投资收益。 目前,公司迫切需要注入优质资产,以切实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股东整体利益。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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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67,224.1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8.1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625,080.09元,同比增长1,042.5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4,004,839.86元,同比增长1,172.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115,760.72元,同比增长11.34%。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3 户,具体如下:

 ■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6-01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及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7,625,080.09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84,9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493,200.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与相对控股股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草原糖业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进行确认。公司不在向草原糖业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的电力、暧气等服务;草原糖业及其附属公司继续向公司提供运输、工程建筑及维修等服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卫东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五、六、七、九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6—01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在公司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师事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监督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6-01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草原糖业”)向公司提供运输、工程建筑和维修服务。

 ●关联人回避事宜:草原糖业持有本公司31.4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也是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对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关联董事宋卫东回避表决。

 ●公司与草原糖业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协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与相对控股股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由于草原糖业持有本公司31.49%的股份,为本公司相对控股股东,同时也是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对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关联董事宋卫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刘英伟、姜军、张毅会前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包头市东河区东兴街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的生产、计算机配件的生产及销售,高科技开发应用,机械制造、安装,种植业、养殖业,塑料编织袋,复合肥、炉渣砖的生产销售经营管理、汽车运输、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物业管理和小规模的种植业和养殖业。

 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1.49%的股份,为公司相对控股股东。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草原糖业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净资产5%。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草原糖业及其附属公司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工程建筑及维修等,合同从2016年起开始执行,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

 1、草原糖业向华资实业提供运输服务

 根据车型、运距分别结算。

 2、草原糖业向华资实业提供工程建筑及维修

 根据双方相互协商确定价格。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进行确认。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同时有利于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关联交易协议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草原糖业签署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上述协议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健康开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及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2日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2日

 至201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

 传 真:(0472)4190473、4193504

 联 系 人: 刘秀云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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