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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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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6-015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12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王振涛先生(暂代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肖家祥、独立董事胡继荣出差,均请假;独立董事刘宝生因健康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王跃、谢先文、彭家清因公务原因,请假;

 3、 董事会秘书蔡宣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郝卿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6-01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在福州市福能方圆大厦本公司会议室进行。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6年3月20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亲自出席董事7名,通讯表决2名(董事肖家祥、独立董事胡继荣)。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新任董事长林德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林德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部分董事人员发生变更,需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经审议,同意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德金

 委员:肖家祥、何友栋、王振涛、郑建新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新芝

 委员:胡继荣、黄光阳、何友栋、王振涛、郑建新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继荣

 委员:郑新芝、黄光阳、肖家祥、王振涛、何友栋

 (四)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继荣

 委员:郑新芝、黄光阳、陈兆斌

 (五)预算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德金

 委员:肖家祥、胡继荣、何友栋、王振涛、陈兆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构建并变革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绩效和贡献,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同意按本议案的考核思路修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修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6-017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下午在福州市福能方圆大厦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7人,实到4人。彭家清、王跃因公事请假,委托监事洪海山出席;谢先文因公事请假,委托监事兰兴发出席。会议由监事洪海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审议,一致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洪海山先生为本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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