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7月以来,本公司就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武侯支行的8,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涉诉及其进展情况陆续进行了披露(相关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诉讼进展公告》及2015年3月18日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八、2(2)①公司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近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8)广法执字第43-14号。该裁定书载明:
一、续行查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证号为:监证0823525(现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2993532)、0799278项下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证号为:成国用(1995)第100号、成高国用(2002)第1972号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续行查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证号为:成房监证字第2993561、2993567、2993573、2893578号项下的房屋所有权。
三、上述房地产续行查封的期限从2016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7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就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预计担保损失金额7,954.7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3月18日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八、2(2)①公司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