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孙锋峰先生的通知,获悉孙锋峰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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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4日,孙锋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8,300,000股(注: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实施包括“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的2014年公司权益分配方案后,相应变更为20,750,000股)质押给质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2016年3月23日,上述质押给质权人的20,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孙锋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5,875,0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2%。现尚有55,025,000股质押,占孙锋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2.52%,占公司总股本的10.82%。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