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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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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张林剑先生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蒙发 公告编码:临2016-11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张林剑先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监事张林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林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一职,不在本公司留任。

 张林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监事会补选出监事前,张林剑先生仍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林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会对张林剑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蒙发 公告编码:临2016-12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2016年4月6日(星期三)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31日。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6年3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案人”)(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3%)《关于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监事张林剑先生向第七届监事会提出辞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上市公司治理完善,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特向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临时提案,提议增加《关于增补石建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石建军先生简历如下:

 石建军,男,汉族,出生于1969年4月,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曾先后就职于北京远华宇利普科技有限公司、中维顺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北泓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2011年起至今任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石建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近五年内未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股东的上述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原临时股东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不变。本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2016年3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4月6日(星期三)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八)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的议案

 4、关于增补李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关于增补石建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第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时股东大会审议,第2项议案需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第5项议案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的临时提案,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5日9:00—17:00之间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具体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1层,信函上请注明“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1

 2、投票简称:“蒙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蒙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仅对单项议案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1030656

 电子邮箱:SD000611@163.com

 联系人:姜琴

 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020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后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股东账号: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至:年月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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