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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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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广东省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潮州市潮安区江东西陇灌区配套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广东省设计院负责设计,公司负责施工。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江东西陇灌区配套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2015年10月20日,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潮州市潮安区江东西陇灌区配套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CAJD-EPC-02-SG),合同金额暂定为2,032.7155万元。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广东省设计院的法定代表人黄建添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属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该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

 (三)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承接潮州市潮安区江东西陇灌区配套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黄建添先生为广东省设计院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黄建添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3.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4.法定代表人:黄建添。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3455858134 地税:440103455858134。

 7.主营业务:水利、电力、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培训,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项目及其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

 8.主管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二)历史沿革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设计院成立于1956年3月,1956年7月,改建为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1958年5月,与广东省水利厅合并(对外各自保留原机构名称)。1958年9月,电力工业部广州水力发电设计院与早期并入水利厅的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合并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1961年2月~1964年9月及1972年11月~1978年6月间,曾两度与广东省电业管理局设计院合并。1971年4月,机构撤销,1972年9月,机构恢复。五十多年来,机构几经分合、数易院名、院址。1980年,作为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单位,按政策收取勘测设计费,实行企业化管理,国家不再拔事业费。2009年7月,设计院参与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被定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企业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5年度广东省设计院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表

 (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潮州市潮安区江东西陇灌区配套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CAJD-EPC-02-SG),合同金额暂定为2,032.7155万元。该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潮州市潮安区江东西陇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对渠道进行加固改造,总长8.081km(其中,西支渠5.184km,仙洲渠1.406km,谢樟渠1.491km);改选加固、拆除重建、新建各类渠系建筑物共计75座,包括:拆除重建74座(节制闸2座、涵洞17座、农桥15座、排水涵40座)和新建分水闸1座。合同工期:15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总承包合同价格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2,032.7155万元;

 (二)支付方式:现金;

 (三)支付期限: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四)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未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签订该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该合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5,383,932.55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总承包合同价格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3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潮州市潮安区江东涝区整治

 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广东省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潮州市潮安区江东涝区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广东省设计院负责设计,公司负责施工。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江东涝区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2015年10月20日,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潮州市潮安区江东涝区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CAJD-EPC-01-SG),合同金额暂定为2,171.0482万元。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广东省设计院的法定代表人黄建添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属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该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

 (三)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承接潮州市潮安区江东涝区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黄建添先生为广东省设计院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黄建添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3.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4.法定代表人:黄建添。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3455858134 地税:440103455858134。

 7.主营业务:水利、电力、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培训,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项目及其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

 8.主管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二)历史沿革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水勘院成立于1956年3月,1956年7月,改建为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1958年5月,与广东省水利厅合并(对外各自保留原机构名称)。1958年9月,电力工业部广州水力发电设计院与早期并入水利厅的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合并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1961年2月~1964年9月及1972年11月~1978年6月间,曾两度与广东省电业管理局设计院合并。1971年4月,机构撤销,1972年9月,机构恢复。五十多年来,机构几经分合、数易院名、院址。1980年,作为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单位,按政策收取勘测设计费,实行企业化管理,国家不再拔事业费。2009年7月,设计院参与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被定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企业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5年度广东省设计院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表

 (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潮州市潮安区江东涝区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CAJD-EPC-01-SG),合同金额暂定为2,171.0482万元。该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潮州市潮安区江东涝区整治工程,整治中排渠、江下渠、谢渡排渠等3条排渠总长度7.325km(其中:中排渠长5.281km,江下渠长1.005km,谢渡排渠长1.039km);重建节制闸1座、重建涵洞12座、重建机耕桥16座、重建人行桥5座。合同工期:15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总承包合同价格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2,171.0482万元。

 (二)支付方式:现金。

 (三)支付期限: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四)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未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签订该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该合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5,383,932.55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总承包合同价格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3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潮州市潮安区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广东省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广东省设计院负责设计,公司负责施工。

 根据《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2015年12月1日,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CAXXNTSL-EPC-SG),合同金额暂定为1,861.1291万元。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广东省设计院的法定代表人黄建添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属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该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

 (三)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承接潮州市潮安区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黄建添先生为广东省设计院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黄建添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3.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4.法定代表人:黄建添。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3455858134 地税:440103455858134。

 7.主营业务:水利、电力、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培训,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项目及其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

 8.主管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二)历史沿革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设计院成立于1956年3月,1956年7月,改建为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1958年5月,与广东省水利厅合并(对外各自保留原机构名称)。1958年9月,电力工业部广州水力发电设计院与早期并入水利厅的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合并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1961年2月~1964年9月及1972年11月~1978年6月间,曾两度与广东省电业管理局设计院合并。1971年4月,机构撤销,1972年9月,机构恢复。五十多年来,机构几经分合、数易院名、院址。1980年,作为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单位,按政策收取勘测设计费,实行企业化管理,国家不再拔事业费。2009年7月,设计院参与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被定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企业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5年度广东省设计院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表

 (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CAXXNTSL-EPC-SG),合同金额暂定为1,861.1291万元。该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整治灌渠10条,共8.621km,其中,渠道衬砌长度1.582km,渠道维修长度3.249 km,渠道清淤长度3.104km,重建过路涵长度0.049km,过路涵清淤长度0.637km;整治排渠29条共13.991km,其中,排渠衬砌长度8.872km(含1条灌排结合渠道0.913 km),排渠清淤长度2.546km,重建过路涵长度0.479km,过路涵清淤长度2.094km;整治与排渠连通的河塘25座,面积113.9亩,其中,河塘清淤23座,对4座(包含2座清淤)边坡崩塌较严重的河塘进行护岸,衬砌长度1.078km;重建电灌站2座,配置水泵、电机及其它电气设备及金属结构等;重建过路涵34座、重建节制闸1座。合同工期:5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总承包合同价格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1,861.1291万元。

 (二)支付方式:现金。

 (三)支付期限: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四)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未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签订该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该合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5,383,932.55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总承包合同价格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3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潮州市潮安区古枫涝区(古巷片)

 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广东省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潮安区古枫涝区(古巷片)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广东省设计院负责设计,公司负责施工。

 根据《潮安区古枫涝区(古巷片)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2016年1月18日,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潮安区古枫涝区(古巷片)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CAGFLQ-GXPEPC-SG),合同金额暂定为3,399.1681万元。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广东省设计院的法定代表人黄建添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属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该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

 (三)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承接潮州市潮安区古枫涝区(古巷片)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黄建添先生为广东省设计院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黄建添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3.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4.法定代表人:黄建添。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3455858134 地税:440103455858134。

 7.主营业务:水利、电力、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培训,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项目及其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

 8.主管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二)历史沿革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设计院成立于1956年3月,1956年7月,改建为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1958年5月,与广东省水利厅合并(对外各自保留原机构名称)。1958年9月,电力工业部广州水力发电设计院与早期并入水利厅的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合并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1961年2月~1964年9月及1972年11月~1978年6月间,曾两度与广东省电业管理局设计院合并。1971年4月,机构撤销,1972年9月,机构恢复。五十多年来,机构几经分合、数易院名、院址。1980年,作为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单位,按政策收取勘测设计费,实行企业化管理,国家不再拔事业费。2009年7月,设计院参与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被定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企业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5年度广东省设计院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表

 (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潮安区古枫涝区(古巷片)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CAGFLQ-GXPEPC-SG),合同金额暂定为3,399.1681万元。该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整治渠道5条,总长度15.725km,其中:崎头溪2.03km、东浦沟2.354km、孚中沟2.433km、大洋沟1.346km、老西溪7.562km;重建跨渠涵6座,渠侧涵管16座,共计22座。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Ⅰ)型;渠系建筑物按8度抗震标准设计,治涝标准按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量2天排干。合同工期:24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总承包合同价格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3,399.1681万元。

 (二)支付方式:现金。

 (三)支付期限: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四)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未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签订该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该合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5,383,932.55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总承包合同价格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3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

 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广东省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广东省设计院负责设计,公司负责施工。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EPC总承包合同》,2015年11月20日,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EPC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LSDJSK-EPC-01-SG),合同金额暂定为13,618.0200万元。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广东省设计院的法定代表人黄建添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属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该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

 (三)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承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黄建添先生为广东省设计院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黄建添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3.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4.法定代表人:黄建添。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3455858134 地税:440103455858134。

 7.主营业务:水利、电力、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培训,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项目及其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

 8.主管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二)历史沿革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设计院成立于1956年3月,1956年7月,改建为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1958年5月,与广东省水利厅合并(对外各自保留原机构名称)。1958年9月,电力工业部广州水力发电设计院与早期并入水利厅的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合并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1961年2月~1964年9月及1972年11月~1978年6月间,曾两度与广东省电业管理局设计院合并。1971年4月,机构撤销,1972年9月,机构恢复。五十多年来,机构几经分合、数易院名、院址。1980年,作为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单位,按政策收取勘测设计费,实行企业化管理,国家不再拔事业费。2009年7月,设计院参与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被定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企业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5年度广东省设计院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表

 (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EPC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LSDJSK-EPC-01-SG),合同金额暂定为13,618.0200万元。该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坝、副坝及电站厂房、管理区由管理区道路、副坝下游坝坡上坝路、副坝左岸上坝路、灌浆交通洞、坝顶路面及主坝右岸上坝路连接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连山县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13,618.0200万元。

 (二)支付方式:现金。

 (三)支付期限: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四)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未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签订该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该合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5,383,932.55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连山县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3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雷州青年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运河部分)主河Ⅲ标及四联河Ⅰ、Ⅱ标收尾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加快推进湛江雷州青年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完工。2016年1月4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广东省设计院”)签订《雷州青年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运河部分)主河Ⅲ标及四联河Ⅰ、Ⅱ标收尾工程施工协议书》(合同编号:ZJLZQNYHGZ-EPC-SG-02-补01),协议金额暂定为2,000.00万元,最终结算价格以项目法人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及湛江市财政局实际结算为准。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广东省设计院的法定代表人黄建添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签订工程施工协议书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属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该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

 (三)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承接雷州青年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运河部分)主河Ⅲ标及四联河Ⅰ、Ⅱ标收尾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黄建添先生为广东省设计院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黄建添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3.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4.法定代表人:黄建添。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3455858134 地税:440103455858134。

 7.主营业务:水利、电力、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培训,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项目及其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

 8.主管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二)历史沿革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设计院成立于1956年3月,1956年7月,改建为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1958年5月,与广东省水利厅合并(对外各自保留原机构名称)。1958年9月,电力工业部广州水力发电设计院与早期并入水利厅的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合并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1961年2月~1964年9月及1972年11月~1978年6月间,曾两度与广东省电业管理局设计院合并。1971年4月,机构撤销,1972年9月,机构恢复。五十多年来,机构几经分合、数易院名、院址。1980年,作为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单位,按政策收取勘测设计费,实行企业化管理,国家不再拔事业费。2009年7月,设计院参与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被定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企业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5年度广东省设计院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表

 (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广东省设计院”)签订《雷州青年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运河部分)主河Ⅲ标及四联河Ⅰ、Ⅱ标收尾工程施工协议书》(合同编号:ZJLZQNYHGZ-EPC-SG-02-补01),协议金额暂定为2,000.00万元,最终结算价格以项目法人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及湛江市财政局实际结算为准。该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河Ⅲ标及四联河Ⅰ、Ⅱ标渠道改造及配套(本工程主河Ⅲ标及四联河Ⅰ、Ⅱ标工程未完成的项目内容)。工程工期:12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工程施工协议书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金额:2,000.0000万元。

 (二)支付方式:现金。

 (三)支付期限: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四)生效条件: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未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了加快推进湛江雷州青年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完工,签订该工程施工协议,履行该协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5,383,932.55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加快推进湛江雷州青年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完工,该工程施工协议书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3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根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2016年度拟与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子公司签订关于出租房产、租赁船舶、出租汽车、工程施工和物业管理五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拟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广东省设计院”)签订工程施工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2016年,公司出租房产给广东省水电集团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公司租赁广东省水电集团船舶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万元;公司出租汽车给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公司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工程施工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广东省水电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茂物业公司”)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发生日常工程施工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00万元。

 2015年,公司出租房产给广东省水电集团交易金额44.56万元;公司租赁广东省水电集团船舶交易金额80.00万元;公司出租汽车给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交易金额25.50万元;公司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工程施工交易金额151.15万元;欣茂物业公司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交易金额223.99万元。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发生工程施工金额10,544.44万元。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张远方先生为广东省水电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董事邹贤涌先生为广东省水电集团派出董事;广东省设计院的法定代表人黄建添先生为公司董事,因此,董事长张远方先生、董事邹贤涌先生和黄建添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远方。

 2.注册资本:52,000万元。

 3.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座22层。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

 5.截至2015年9月30日广东省水电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广东省水电集团主要财务指标表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广州市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敬东。

 2.注册资本:300万元。

 3.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家庭服务;装卸搬运;建筑物清洁服务;游泳馆;专业停车场服务。

 4.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港口大道省水电二局内(培训中心北楼)。

 5.截至2015年12月31日欣茂物业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欣茂物业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法定代表人:黄建添。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

 3.主营业务:水利、电力、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培训,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项目及其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

 4.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5.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东省设计院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东省设计院主要财务指标表

 (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广东省水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4.53%的股权,因此公司与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由于广东省设计院的法定代表人黄建添先生为公司董事,因此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广东省设计院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6年,公司出租房产给广东省水电集团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公司租赁广东省水电集团船舶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万元;公司出租汽车给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公司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工程施工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广东省水电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茂物业公司”)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发生日常工程施工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事项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探讨,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粤水电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粤水电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粤水电已将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3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3月14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190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谢荣光主席主持,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

 四、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七、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比较健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八、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去年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勤勉、公允、尽职,同意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3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比较健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全体监事签字:

 谢荣光 卢大鹏 张秀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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