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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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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审议通过时公司总股本142,727,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电线电缆生产、销售和小额贷款发放两大板块。

 1、电线电缆生产、销售

 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架空导线的厂家,主要产品有铝绞线、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系列导线产品、铝合金系列导线产品、新型节能导线产品及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接触线、承力索产品,架空绝缘电缆系列产品。

 (1)架空导线产品主要用于远距离、大容量的各种电压等级的架空输配电线路,近年来特高压、超高压产品比例显著上升,产品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省网公司和来自非洲、南美、东南亚等地区的客户。

 2015年,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建设大超此前预期,全年电网投资达4521亿元,同比增长17.1%,创历史新高。列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四交四直”和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全面开工,公司全年中标量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受益于2015年下半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低,铝、铜价格跌幅较大,公司毛利率上升。相信随着国家电网特高压建设项目的密集开工,未来三到五年将为公司带来大量的订单和持续收益。

 (2)铜合金铁路用接触网导线、承力索产品主要用于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接触网的建设,目前公司此类产品的主要客户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司此前已经相继取得160km/h及以下、200km/h电气化铁路用铜合金绞线、铜合金接触线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和铁路产品生产许可证。

 2015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238亿元,投产新线9531公里,其中高铁3306公里,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国家铁路建设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全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超过8000亿,配合国家铁路“走出去”战略,相信公司铜合金产品销量会随着中国铁路项目建设的推进和公司“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建设项目”的投产而放量增长。

 2、小额贷款发放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小额贷款发放业务,其中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南省内注册资本额最高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对象涉及许可经营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及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个人,公司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获取收益。

 随着2015年国家宏观经济整体放缓,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行业整体收益水平下行,公司秉持稳健经营理念,强化风险控制,经营状况相对平稳。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1)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65.74%,主要系2015年度公司中标量增加,相应销售额大增所致;

 (2)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长62.15%,主要系公司供货量增加,相应原材料采购成本、制造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增长77.91%,主要系2015年销售收入较2014年增长较多,导致运输费、中标服务费等有所增加;

 (4)管理费用较上年增长37.90%,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额的增长,相关的人员工资、差旅费、研发投入费用也随之增长;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57.64%,主要系支付原材料货款的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232,912.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40%,实现营业总收入129,017.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56%;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95.9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3.63%;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为9.99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

 2015年,公司按照既定战略和经营计划规范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开拓与客户开发方面

 公司引入职业经理人团队对整个国内销售团队进行专业化改造,持续加强对销售队伍的技术培训,强化销售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售后服务水平,大大提高了销售团队的执行能力;外贸销售团队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确定“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上岗思路,加强对既有客户的维护并努力开拓新的市场版图。

 (2)管理改善和激励制度的建设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人员,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于2015年9月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公司部分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4,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股权激励。

 (3)外延式并购

 在中国经济的新常态环境中,各行业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公司经过慎重考虑,确定了“立足主业,深入军工”的发展战略,其后在于多家标的公司接触后,于2015年11月20日与成都航飞的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成都航飞目前尽职调查工作已结束,双方已就正式协议的签署达成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即可签署。

 公司会借助国家鼓励“军民融合”及“民参军”政策的东风,在与成都航飞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寻找更多军工类的优质标的,争取早日把公司打造成军民融合的优质平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史万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232,912.01万元,负债合计68,298.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2,535.12万元。

 2015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129,017.2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1.56%;实现营业利润7,201.35万元,同比下降1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5.9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3.63%。

 《2015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959,417.3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67,853,962.57元减去上年度已分配20,970,467.5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168,293.09元后,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674,619.27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时的总股本142,727,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要求。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28,181,351股。此外,公司于2015年11月取得了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300X148288455的营业执照。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公司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机构的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该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资金周转安全,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在2016年度将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偃师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郑州银行洛阳分行及其他潜在的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主要用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融资费用按相关规定与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融资协议将分别订立。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收购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要求及实际情况,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全体监事3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晓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232,912.01万元,负债合计68,298.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2,535.12万元。

 2015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129,017.2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1.56%;实现营业利润7,201.35万元,同比下降1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5.9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3.63%。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经过检查、核实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5、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959,417.3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67,853,962.57元减去上年度已分配20,970,467.5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168,293.09元后,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674,619.27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时的总股本142,727,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要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当前自有资金比较充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良好。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项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结构,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健全完善了对外投资的内控制度和相关程序,本次投资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8、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参考与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以现金人民币29,000万元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的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事项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6、决策程序:该项投资的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时,公司将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2)公司财务部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人为交易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审计部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投资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投资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该项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当前自有资金比较充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良好。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项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结构,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健全完善了对外投资的内控制度和相关程序,本次投资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人认为,通达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保荐人对通达股份本次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和马红菊女士已于2015年8月28日完成了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总经理曲洪普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治中先生获授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20万股,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利润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727,117股增加至428,181,351股。原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0.41元/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为0.14元/股;原2015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9.99元/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为3.33元/股。

 2、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承诺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201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收购股权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收购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行为涉及进入新的业务领域,收购完成了面临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财务目标不达标风险、企业文化融合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一系列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9,000.00万元收购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飞”、“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史万福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收购股权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收购成都航飞100%股权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任 健,男,身份证号:51060219780526****;

 曾明静,女,身份证号:51010319720219****;

 吴昌硕,男,身份证号:51010319440418****;

 2、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关系

 任健、曾明静、吴昌硕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交易对方合法拥有的目标公司成都航飞100%的股权,范围包括成都航飞2016年1月31日全部资产和负债。

 交易标的在股权转让基准日2016年1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951.00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662.59万元,评估增值27,711.59万元,增值率1,420.38%。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4月17日

 3、经营期限:2008年4月17日至永久

 4、住 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林路西段618号(成都华银工业港9区5-6号)

 5、法定代表人:任健

 6、注册资本:人民币52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许可的按许可内容及时效经营,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9、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5000019698

 10、股东及持股比例

 ■

 (二)标的公司业务概况

 成都航飞成立于2008年4月,主要从事航空飞行器零部件开发制造,涵盖航空精密零件数控加工;工装、模具设计制造及装配;航空试验件及非标产品制造;是国内航空产业的配套零部件制造服务商。

 成都航飞制造的航空零部件和工装应用于多型歼击机、教练机、大型运输机、无人机、导弹及其相应生产单位。标的公司创造性使用新型工艺方法解决了钛合金复杂曲面结构的加工难题,使钛合金数控加工及配套服务能力优势明显,在行业内具有极强的竞争力。标的公司另有部分精密医疗器械核心部件的制造能力。

 成都航飞目前已建立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JB新时代武器装备质量体系及GJB天一正军标质量体系认证;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证书编号:SCC14035)。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月31日,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款项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款项涉及人民币29,000万元现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乙1、乙2、乙3统称为“乙方”)

 乙1:任 健

 乙2:曾明静

 乙3:吴昌硕

 丙方:(以下丙1、丙2统称为“丙方”)

 丙1:史万福

 丙2:马红菊

 据此,本协议各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次交易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乙方合法拥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即乙1、乙2、乙3分别持有目标公司50%、35%、15%的股权。

 2、股份转让价款

 (1)股权转让基准日:2016年1月31日(审计、资产评估基准日)

 (2)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款以评估值29,662.59万元为参考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9,000万元整(大写:贰万玖仟万元整)。其中:甲方支付乙1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4,500元整(大写:壹万肆仟伍佰万元整);甲方支付乙2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0,150万元(大写:壹万零壹佰伍拾万元整);甲方支付乙3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350万元(大写:肆仟叁佰伍拾万元整)。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转让款。

 (2)付款程序

 ①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37%,由甲方按50%:35%:15%的比例分别付至乙1、乙2、乙3的银行账户。同时,依据各方于2015年11月20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由甲方支付的诚意金于此期应支付的转让总价款的37%中直接等额折抵。

 ②丙方以其个人信誉为甲方应继续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之63%向乙方提供担保。

 若目标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由甲方确认的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净利润达到本协议约定的2016年承诺净利润数(即2000万元)的,则甲方应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10日内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10%(即2900万元)。

 若目标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2016年承诺净利润数(即2000万元)的,则甲方暂按完成的百分比支付该笔款项,即目标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2000万元×100%×2900万元,余额部分暂扣不予支付。

 若目标公司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由甲方确认的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累计税后净利润达到本协议约定的2016年、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即4600万元)的,则甲方应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10日内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0%(即5800万元),并将因目标公司未完成2016年度承诺净利润而暂扣不予支付的金额同时补记支付。

 若目标公司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2016年、2017年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即4600万元)的,则甲方暂按完成的百分比支付该笔款项,即目标公司(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4600万元×100%×4600万元,余额部分暂扣不予支付。

 若目标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由甲方确认的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累计税后净利润达到本协议约定的2016年、2017年、2018年累计承诺及利润(即7980万元)的,则甲方应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10日内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3%(即6670万元),并将本条款约定的因目标公司未完成相关年度承诺净利润而暂扣不予支付的总金额同时补记支付(注:若已补记支付不再补记支付)。

 若目标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2016年、2017年、2018年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即7980万元)的,则依据本协议相关约定,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大于或等于因乙方未完成相关年度承诺净利润由甲方暂扣不予支付的总金额的,则甲方此期应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7250万元-两者差额,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因乙方未完成相关年度承诺净利润由甲方暂扣不予支付的总金额的,则甲方此期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为7250万元+两者差额。

 同时,依据本条款约定的因目标公司未完成相关年度承诺净利润而暂扣不予支付的总金额不再支付。

 甲方应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10日内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10%(即2900万元)。

 ③各方确认:甲方将依据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多个合法纳税地的,在获得税务主管部门许可的前提下,纳税地由乙方选择确定。

 4、乙方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减值补偿

 (1)乙方承诺,在2016-2018年(即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业绩目标具体如下:

 ■

 注:税后净利润:本协议所指税后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利润加上政府的补贴和奖励之和。本协议各处“净利润”均为此涵义。

 (2)业绩补偿

 若目标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由甲方确认的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累计税后净利润未达到本协议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即7980万元,则乙方根据如下公式计算对甲方的业绩补偿金额并支付给甲方:

 业绩补偿金额=(7980万元-目标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累计税后净利润)÷7980万元×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总额(即29000万元)。

 本款约定的业绩补偿金额与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因目标公司未完成相关年度承诺净利润由甲方暂扣不予支付的总金额直接等额折抵。折抵后,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大于或等于因乙方未完成相关年度承诺净利润由甲方暂扣不予支付的总金额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差额,反之,甲方向乙方支付差额。

 (3)若在业绩补偿之外还有减值补偿,则除上述业绩补偿金额外还必须支付减值补偿金额。

 在利润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即在2019年6月30日前,甲方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审核并出具《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根据《减值测试审核报告》,若标的股权发生减值且期末减值额大于乙方业绩补偿金额,则乙方应对甲方另行补偿。

 减值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

 减值补偿以货币补偿为准,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支付完毕。减值补偿以货币补偿为准,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支付完毕。

 5、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的治理结构

 (1)目标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在甲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中经股东会选举产生2名董事,在乙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中经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董事。

 甲方推荐的其中1名董事担任董事长、1名董事担任副总经理。

 (2)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推荐人选,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由总经理担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业绩承诺期间,总经理不可撤销地享有经营管理权。甲方委派的董事(含董事长)均按照目标公司《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干预总经理及现有经营团队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3)目标公司总经理在履行甲方程序后,出任甲方副总经理,分管军工业务板块。同时,在甲方董事会换届之际,甲方实际控制人承诺提名目标公司总经理进入甲方董事会。

 (4)目标公司设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和出纳,由甲方推荐人选,目标公司聘任,目标公司管理层应充分保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出纳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原则,应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甲方《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执行。

 6、超出承诺利润的奖励安排

 若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经审计累计净利润超过该三年累计的承诺净利润,则甲方通过其对目标公司的控制力实现目标公司进行奖励,奖励的方案为,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将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经审计累计净利润超出该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部分的50%奖励给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包含经甲方推荐由目标公司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

 7、标的资产涉及员工的安排

 (1)各方同意,成都航飞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留企业法人地位,成都航飞现有人员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公司继续留任,其与标的公司的劳动及管理关系及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状况将保持不变。

 (2)乙方确保标的公司过渡期间维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3)除已经向甲方明确披露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就员工的薪金、奖金、法定福利以外对标的公司员工的其他支付义务。

 (4)乙方保证,截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拖欠员工工资、薪金、社会保险、福利、终止或解决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伤补偿等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与员工的劳动争议,如存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需要支付的费用。

 8、过户与交接

 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计通过与此次股权转让事宜相关的决议,乙方应放弃对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9、税费的承担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乙方因本次交易发生的应缴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或按税务部门的要求办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发生该等税费的一方自行支付。

 (2)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标的公司自行承担。

 10、过渡期条款

 (1)本协议签署日至目标公司股权过户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

 (2)在本协议所约定的过渡期内,应停止目标公司重大人事变动、重大薪酬机制改革,凡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应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并按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3)在本协议所约定的过渡期内,若乙方不按前述条款的约定在目标公司股东会上表决,且给目标公司及甲方造成损失的或目标公司承担了相关责任的,乙方须全额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于过渡期内,共同确保成都航飞谨慎经营,作到以下各项:

 ①不擅自签订对其自身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②不作无偿转让、私自转移、隐匿、私分其自身资产的各类行为;

 ③不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交易;

 ④不作出其他对成都航飞资产保值不利的行为。

 (5)乙方同意,乙方将利用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过渡期间,成都航飞不进行利润分配,成都航飞截至2016年1月31日之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即甲方)享有。

 11、竞业禁止安排

 鉴于乙方中任健先生对成都航飞公司至关重要,因此,乙方之一任健特别承诺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完成后及在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后24个月内,非经甲方及目标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同类或相似的业务。乙方也不得在他人经营的与目标公司同类或相似业务的企业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也不得支持其亲属或第三人担任类似职务而获利。

 12、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义务或者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承诺与保证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存在权利受限情形导致本次股权转让不能过户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还已收到的任何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甲方因转让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审计、资产评估、尽职调查、公证、产权交易等费用)。

 (3)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是错误或不真实的,或该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并未得以及时、适当地履行,则应视为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并按照损失金额的10%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是错误或不真实的,或该陈述、声明、承诺与保证并未得以及时、适当地履行,则应视为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并按照损失金额的10%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每天须按股权转让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仍未履行完毕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非因甲乙双方过错,导致本协议签署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本协议项下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登记和备案手续,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自过户日起三年内,甲方有足够证据证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被发现与乙方向甲方(包括审计、评估、尽职调查机构)所披露的信息有重大出入,或遗漏重要问题,或在任何方面是不真实或有误导性,并因此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或造成甲方购买的目标股权价值贬损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3、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经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后生效,如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

 (三)交易定价依据及原因说明

 本次交易定价主要以标的公司截止2016年1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3,722.39万元、净资产1,951.00万元和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按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29,662.59万元作为参考,根据成都航飞所在领域的发展趋势,从交易标的整体获利能力的角度出发,经交易各方一致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本次股权收购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增加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标的——成都航飞在航空零部件制造、工装及模具设计制造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和经营业绩,作为中航国际航空制造企业联盟首批加盟企业,在今后的民用航空领域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将公司的业务范围拓展至航空零部件加工制造领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拓展主营业务多元化渠道,强化公司综合竞争优势

 公司隶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近几年来发展迅速,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响应国家推出的“航空工业发展战略”,看好未来军用和民用航空领域的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将涉足航空零部件加工领域,新资产的注入将丰富公司的业务品种,较国内同行业公司,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的签署是公司经营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其他经营领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对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有积极影响.

 2、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5、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110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15:00至2016年4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8日

 6、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人:张治中 李高杰

 6、联系电话:0379-65107666

 联系传真:0379-6751288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0

 2、投票简称:通达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6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6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马红菊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曲洪普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武宗章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治中先生及公司保荐代表人陈军勇先生。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 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8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002.84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36,470,31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6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59,525,994.2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7,464,650.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人民币442,061,344.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4-00002号《验资报告》。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本年投入金额合计17,883.25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033.57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结余共20,515.62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20,515.6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重新修订通过。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和保荐人中原证券于2014年2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偃师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2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铜材科技在上述银行开设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4年6月26日,公司、中原证券、铜材科技及中国工商银行偃师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协议》,由铜材科技在上述银行开设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4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的余额12,006,040.03元转入工商银行偃师支行,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附表1:

 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5年6月30日调整为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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