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洋丰,股票代码:000902)自2016年3月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根据事项进展,该重大事项确定为:公司拟收购一家国内领先的现代化绿色生态农业高科技企业(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其100%股权估值约为1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评估报告为准),全部以现金形式支付,收购比例为51%。本次收购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16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重大事项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资产的尽职调查、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沟通和协商。公司将在中介机构现场尽职调查结束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事项的相关议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收购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