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有3名董事以授权委托形式出席,其中:董事宋尚龙由于出差委托董事刘树森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高福波由于出差委托董事邱荣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姚景源由于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龙虹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行政管理部更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行政管理部更名为“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政务管理、行政管理和有关政策研究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关于设立股转业务总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股转业务总部,负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管理和运营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关于2016年首批营业网点设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辽宁、云南、前海、浙江及宁波五个地区设立区域分公司,在长春、集安、厦门、淄博、济宁、武汉及昆明等城市设立七个轻型营业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监管规定具体办理公司2016年首批营业网点设立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