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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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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追加部分股份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孙友元、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机控股”)、新余市星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睿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睿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轻机控股、星睿投资、孙友元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通过轻机控股、星睿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原董事李健先生、彭斌先生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直接或间接所持雄韬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

 3、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轻机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孙友元减持意向承诺:

 3.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3.2轻机控股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雄韬股份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雄韬股份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50%。

 3.3孙友元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雄韬股份股份数量不超过雄韬股份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9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拟减持所持全部雄韬股份股份。

 3.4在减持所持雄韬股份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目前,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首次公开发行中的承诺,现由于董事李健已离职,根据上述承诺,对其所持公司股票追加限售。

 一、追加部分公司股份锁定的情况

 股份锁定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二、 备查文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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