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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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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6-007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专项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建设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汽车扩建及关键动力总成制造、研发一体化项目,近日,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签署《国开发展基金股东借款合同》(以下简称 “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由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开行向公司(项目股东)发放委托贷款用于项目资本金投入,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固定年利率1.2%,期限从2016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2日止,其中:宽限期从2016年3月17日起至2016年9月2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国家开发银行

 3、法定代表人: 王用生

 4、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6、股东情况: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扩建及关键动力总成制造、研发一体化项目

 项目所在地: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区

 项目内容:新能源汽车扩建及关键动力总成制造、研发一体化项目

 三、借款合同主要条款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仅限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扩建及关键动力总成制造、研发一体化项目

 3、委托贷款期限:从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贷款还本日止,即从2016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2日止。其中:宽限期从2016年3月17日起至2016年9月2日止。

 4、委托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执行固定利率,即按年利率 1.2%计息。

 5、计结息:本合同项下的结息日为每年 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本合同项下的付息日为结息日后贷款人第一个营业日。本合同项下最后一期付息日为最后一笔贷款的还本日,利随本清。本合同项下借款从国开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公司存款账户之日起计算利息。

 6、委托贷款的管理、监督和回收: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开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管理委托贷款,监督委托贷款的使用,并收回贷款本息。

 7、提款:公司应按下列计划提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2016 年3月17日15000万元。

 8、还款资金来源:项目自由现金流。

 9、还款计划

 宽限期结束后,公司应按下列计划向国开行偿还委托贷款本金:

 2016年9月2日 100万元;2016年11月20日 100万元;

 2017年5月20日 100万元;2017年11月20日 100万元;

 2018年5月20日 200万元;2018年11月20日 200万元;

 2019年5月20日 300万元;2019年11月20日 300万元;

 2020年5月20日 300万元;2020年11月20日 300万元;

 2021年5月20日 500万元;2021年11月20日 500万元;

 2022年5月20日 500万元;2022年11月20日 500万元;

 2023年5月20日 1000万元;2023年11月20日 1000万元;

 2024年5月20日 1500万元;2024年11月20日 1500万元;

 2025年5月20日 3000万元;2025年9月2日 3000万元;

 10、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公司、国开发展基金和国开行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在合同签署地或国开行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12、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合同自公司、国开发展基金和国开行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之日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是国家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次委托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为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建设提供更为充足的资金保障,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国开行签署的《国开发展基金股东借款合同》

 2、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签署的《人民币资金贷款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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