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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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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6-0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布吉海鲜公司为其参股公司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6-1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董事会以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鉴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向公司发放专项用于公司旗下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武汉项目”)的金额5,000万元、期限15年的股东借款;公司同意将该款项专项借款予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用于武汉项目,借款期限亦为15年,资金占用成本按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家开发银行给予公司的股东借款利率计算,武汉海吉星公司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按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

 本财务资助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借款概述

 1、借款数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借款期限: 15年

 3、借款用途: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

 4、资金占用成本:年息1.2%

 5、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按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借款对象名称: 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内

 3、法定代表人:王骏

 4、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3亿元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时间: 2011年8月1日

 8、经营范围: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网上农产品交易服务平台;农产品检测服务。货运运输代理,仓储(危险品除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报关报检代理服务,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及出资情况:

 ■

 武汉海吉星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87,862.54万元,净资产为29,394.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5%。2015年度,武汉海吉星公司仍处于筹建阶段,尚未开业,净利润为-280.19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2月29日,武汉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96,984.00万元,净资产为29,209.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88%。2016年1-2月,武汉海吉星公司仍处于筹建阶段,尚未开业,净利润为-184.77万元。

 (三)风险防控

 本次关于公司为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武汉海吉星公司另两名股东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公司均同意按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担保。其中,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2015年未经审计净资产336,405.36万元);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以其持有武汉海吉星公司9.5%的股权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并督促落实相关担保措施。

 二、关于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于 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董事会以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鉴于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家开发银行向公司发放专项使用于公司旗下桂林海吉星物流园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桂林项目”),金额4,000万元、期限12年的股东借款,公司同意将该款项专项借款予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海吉星公司”)用于桂林项目,借款期限亦为12年,资金占用成本按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家开发银行给予公司的股东借款利率计算,并收取财务管理费,桂林海吉星公司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和财务管理费,按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

 本财务资助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借款概述

 1、借款数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2、借款期限: 12年

 3、借款用途:桂林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4、资金占用成本:年息1.2%并收取财务管理费

 5、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和财务管理费,按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借款对象名称: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临桂县临桂镇西城北路东侧时代香耕苑2幢2层01号

 3、法定代表人:陈培源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时间: 2014年1月8日

 8、经营范围:农产品初加工、研发、销售;农产品市场的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对市场内交易农产品进行检验、检疫;有关农产品贸易的中介服务;货物仓储、冷冻保藏、搬运;网上销售水果、蔬菜、农副产品。(以上项目涉及许可、审批的除外)

 9、股东结构及出资情况:

 ■

 桂林海吉星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桂林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41,365.69万元,净资产为14,943.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87%。2015年度,桂林海吉星公司仍处于筹建阶段,尚未开业,净利润为-947.78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2月29日,桂林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41,269.12万元,净资产为14,949.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78%。2016年1-2月,桂林海吉星公司仍处于筹建阶段,尚未开业,净利润为6万元。

 (三)风险防控

 本次关于公司为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桂林海吉星公司另两名股东深圳市正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润通万和投资有限公司均同意按出资比例以各自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股权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并督促落实相关担保措施。

 三、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布吉海鲜公司为其参股公司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于 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董事会以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布吉海鲜公司为其参股公司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吉海鲜公司”)与合作方按出资比例为布吉海鲜公司之参股公司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款,其中布吉海鲜公司为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200万元。

 本财务资助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借款概述

 1、借款数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2、借款期限: 1年

 3、借款用途:京深海鲜项目

 4、资金占用成本: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成本并收取资金管理费

 5、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和财务管理费,借款到期前偿还本金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借款对象名称: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西街232号3号平房

 3、法定代表人:姚福忠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实收资本:1,0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4日

 8、经营范围:承办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上市商品:海鲜、水产品、蔬菜、水果、粮油、干鲜果品、烟酒、农副产品、副食品、日用百货、鲜肉、调味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

 9、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

 ■

 注:公司持有布吉海鲜公司51.2195%的股权。

 京深海鲜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京深海鲜公司总资产20.899.82万元,净资产5.498.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45%;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130.26万元,净利润1.340.19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2月29日,京深海鲜公司总资产为20.894.69万元,净资产11.400.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44%;2016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534.17万元,净利润为394.99万元。

 (三)风险防控

 布吉海鲜公司与合作方按出资比例为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可控。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公司项目进展。其中,对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由武汉海吉星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对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由桂林海吉星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布吉海鲜公司对京深海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为布吉海鲜公司与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借款。上述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布吉海鲜公司为其参股公司京深海鲜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认为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股东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或同比例借款,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共计人民币24,634.4万元。

 2、公司承诺:在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6-1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董事会以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股权比例(即41%)与桂林海吉星公司另一名股东深圳市正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桂林海吉星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人民币40,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其中,公司为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16,400万元。同时,公司同意与桂林海吉星公司另两名股东分别以各自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的股权,即合计桂林海吉星公司100%的股权,为上述人民币40,000万元贷款向上海银行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亦为3年。上述贷款用于桂林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的开发建设。

 本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2、住 所:临桂县临桂镇西城北路东侧时代香耕苑2幢2层01号

 3、成立时间:2014年1月8日

 4、法定代表人:陈培源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实收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农产品初加工、研发、销售;农产品市场的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对市场内交易农产品进行检验、检疫;有关农产品贸易的中介服务;货物仓储、冷冻保藏、搬运;网上销售水果、蔬菜、农副产品。(以上项目涉及许可、审批的除外)

 9、股东结构和出资情况:

 ■

 桂林海吉星的其他股东方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桂林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41,365.69万元,净资产为14,943.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87%。2015年度,桂林海吉星公司仍处于筹建阶段,尚未开业,净利润为-947.78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2月29日,桂林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41,269.12万元,净资产为14,949.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78%。2016年1-2月,桂林海吉星公司仍处于筹建阶段,尚未开业,净利润为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股权比例(即41%)与桂林海吉星公司另一名股东深圳市正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桂林海吉星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其中,公司为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16,400万元。同时,公司同意与桂林海吉星公司另两名股东分别以各自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的股权,即合计桂林海吉星公司100%的股权,为上述人民币40,000万元贷款向上海银行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亦为3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桂林海吉星公司各股东共同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担保之贷款用于桂林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利于加快项目进展。公司按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股权比例向上海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桂林海吉星公司另两名股东分别以各自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的股权向上海银行提供质押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桂林海吉星公司各股东共同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推动桂林海吉星公司获得充足的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上述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2,3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84%,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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