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ST兴化 编号:2016-016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形,也无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 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3月2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15:00~2016年3月2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兴平市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7人,代表股份154,897,151股,占公司总股份358,400,000股的43.219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6人,代表股份151,688,440股,占公司总股份358,400,000股的42.3238%;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61人,代表股份3,208,711股,占公司总股份358,400,000股的0.8953%。
其中,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6人,代表股份6,581,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9%。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1,693,740股同意,3,201,318股反对,2,093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19%;其中中小投资者3,377,947股同意,3,201,318股反对,2,093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6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1,693,740股同意,1,926,6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19%;其中中小投资者3,377,947股同意,1,926,6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6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51,693,740股同意,1,926,6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19%;其中中小投资者3,377,947股同意,1,926,6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6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
151,693,740股同意,2,419,588股反对,783,823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19%;其中中小投资者3,377,947股同意,2,419,588股反对,783,823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6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52,186,725股同意,1,926,603股反对,783,823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02%;其中中小投资者3,870,932股同意,1,926,603股反对,783,823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16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51,693,740股同意,1,926,6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19%;其中中小投资者3,377,947股同意,1,926,6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6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377,947股同意,2,421,681股反对,781,73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60%;其中中小投资者3,377,947股同意, 2,421,681股反对,781,73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6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148,315,793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8、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合同及以本公司资产作抵押的合同的议案
151,693,640股同意,1,926,7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18%;其中中小投资者3,377,847股同意,1,926,7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4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51,693,640股同意,1,926,7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18%;其中中小投资者3,377,847股同意,1,926,7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4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1,693,640股同意,1,926,7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18%;其中中小投资者3,377,847股同意,1,926,703股反对,1,276,808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4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52,186,625股同意,1,926,703股反对,783,823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01%;其中中小投资者3,870,832股同意,1,926,703股反对,783,823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151%。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就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的包林律师、李文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全文见《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