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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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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6-00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2015年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5年的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1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8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其在2016年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在为本公司提供2015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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