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收到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关于更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因原保荐代表人许建先生工作发生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申万宏源委派保荐代表人陈晓光先生接替许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经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仍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承担保荐工作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为纪平先生和陈晓光先生,持续督导责任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附:陈晓光先生简历
陈晓光,男,1984年生,经济学硕士,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十三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2008年至2015年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因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业务及人员,进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陈晓光先生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参加康得新(002450.SZ)、亨通光电(600487.SH)等公司的改制、辅导、IPO、增发等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股份制改制、辅导、IPO及再融资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