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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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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6-028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2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251,3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46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46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0,46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46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0,4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51,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46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50,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46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50,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氯化法钛白粉项目预计投资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460,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50,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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