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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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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6-01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办理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裁与金融机构办理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品种,期限不超过1年。

 2、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解放路支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品种包括短期流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品种,期限为壹年。

 3、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延期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半年。

 4、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湘江支行申请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的黄金租赁配套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提供授信业务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拟为向公司在下列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同意为向本公司提供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提供授信业务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

 2、同意为向本公司提供3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解放路支行提供授信业务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

 3、同意为向本公司提供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提供授信业务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

 步步高集团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湘江支行申请开具预收资金保函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湘江支行申请开具用途为商业预付卡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一年。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湘江支行申请商业网点项目建设贷款不超过叁亿元(含),同意以公司名下位于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街道纱厂横街92号多伦国际商贸城1号楼-0101003、0101004、J-0101001、J-0101002、0102001、0202001的房产及其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地产面积17,081.70平方米,土地面积17,081.70平方米)置换2015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中拟作抵押物业之一的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建设路口岚园路4号的房产(第-1、1、2、3、6层)及其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此项目贷款的抵押物,为其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期限为8年。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填先生、刘亚萍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资。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6-01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置业”)租赁其所有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部分物业,建筑面积约15,090平方米,该物业的租赁用于梅溪湖大卖场、梅溪湖珠宝城之经营。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步步高置业为步步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填、刘亚萍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每三年需对该事项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11,767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霞

 注册地: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168号

 经营范围:投资商业;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物业管理;仓储保管;商品配送;农副产品加工;政策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步步高投资集团的总资产为1,484,778.13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48,444.34万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78,427.7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46.3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步步高集团总资产为2,022,640.62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81,167.65万元,2015年前三季主营业务收入1,084,341.15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2.9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5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302,535,517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84%。

 履约能力分析:步步高集团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2、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5年5月17日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曲尉坪

 注册地: 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富洲路98号九华服务大楼12层120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产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酒店经营管理,商业经营管理,房屋及柜台租赁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步步高置业的总资产为 387,754.13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8,590.08万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7,414.51 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90.1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步步高置业的总资产为538,614.64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7,714.97万元,2015年前三季主营业务收入1,1182.57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24.8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5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302,535,517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84%。步步高置业为步步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步步高置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租赁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部分物业,面积约15,090 平方米,该物业的租赁用于梅溪湖大卖场、梅溪湖珠宝城之经营。

 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4元(叁拾肆元)/月/平方米,第4—6个租赁年度开始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1.48元(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月/平方米,从第7个租赁年度开始,每3年费用递增5%。租赁期限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租金每季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季末月二十日前支付。

 四、本公告披露前24个月步步高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步步高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规模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6-01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四、委托理财风险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行审批,制度中对理财的实施、核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能够有效的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不属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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