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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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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31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16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朱胜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同意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450万元人民币借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临2016-033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深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临2016-034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32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书仁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博立信成立于2008年4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钟化,经营范围:手机用CMOS摄像头模组、镜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为支持博立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向博立信提供45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期限内公司向博立信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若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33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向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提供45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限内本公司向博立信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若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达到145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博立信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博立信提供45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从博立信收到本公司借款之日起计算,在借款期限内博立信有权提前归还借款,到期经本公司和博立信双方同意后也可以延期。借款期限内本公司向博立信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若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由于本公司副总经理钟化先生兼任博立信法定代表人,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达到145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博立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钟化持有博立信30%股权。博立信成立于2008年4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荣路联建科技工业园4栋2楼,法定代表人:钟化,经营范围:手机用CMOS摄像头模组、镜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二)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三)关联关系介绍

 由于本公司副总经理钟化先生兼任博立信法定代表人,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3月21日,本公司与博立信签订了借款协议,合同规定本公司向博立信借款人民币45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十二个月, 借款期限内本公司向博立信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若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为计算利息之目的,一年按照365天计算。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博立信提供借款,主要是为支持博立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博立信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且该公司目前的经营基本稳定,因此本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风险不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博立信提供45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博立信提供45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的借款, 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此次向控股子公司博立信提供45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向博立信提供借款,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450万元的借款。

 4、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6 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博立信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7名董事全票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006号公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70%的下属子公司博立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借款的限期为6个月,借款期限内本公司向博立信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此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0%。目前,该事项已执行完毕。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3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九有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及拓展业务需要,公司拟以15,000万元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在深圳前海设立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名称为“深圳九有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该投资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九有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供应链管理;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配件、通讯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仓储服务【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加投资收益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及拓展业务需要,但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为此,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子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并努力控制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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