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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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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6-016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先生回避表决。

 为明确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各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上述交易对方签署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发行的股份数量等事项予以最终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LING(许玲)控制的企业深圳中石丝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金砖丝路一期(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砖丝路一期”)、深圳市嘉盈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嘉盈盛”)、上海麓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麓源投资”)、上海丸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丸琦投资”)、上海鹰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鹰啸投资”)、上海福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福岗投资”)、上海睿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睿执投资”)、宁夏丰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丰实创业”)、上海莱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莱吉投资”)9名股东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泷洲鑫科”)99.99%股权并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LING(许玲)控制的企业深圳中石丝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以竞价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0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持有泷洲鑫科0.0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泷洲鑫科将成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世明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分别向下述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其各自持有的泷洲鑫科的99.99%股权,情况如下:

 ■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若本表格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的差异。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7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总额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提供给俄罗斯雅吉欧石油公司用于标的资产的项目建设、提供资金给雅吉欧公司用于偿还股东借款、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等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如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主要是利用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自有资金和借款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及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若本表格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的差异。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姜亮、孙楷沣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姜亮、孙楷沣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金砖丝路、深圳嘉盈盛、上海麓源投资等9名股东。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LING(许玲)控制的深圳中石丝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除深圳中石丝路以外的其他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本次配套融资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采用向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先生回避表决。

 按照《上市公司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选取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交易日均价的9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即6.83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①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7.59元/股的90%,即6.83元/股。

 深圳中石丝路不参与本次发行股票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具体价格,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调整机制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票发行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先生回避表决。

 泷洲鑫科99.99%股权初步协商的预估交易作价为人民币820,000万元,全部以公司发行的股份形式支付。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具体情况如下表:

 ■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根据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额计算,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0万元,且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其中深圳中石丝路拟认购配套资金不低于70,000万元,向深圳中石丝路股份发行数量不低于102,489,019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1,024,890,190股。

 若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地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488,983,359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股数量按1,024,890,190股计算)。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锁定期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先生回避表决。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股份发行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内,因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限售期届满后,因本次交易及上述除权、除息等事项所获得的洲际油气股份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洲际油气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向实际控制人HUI LING(许玲)控制的企业深圳中石丝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自其认购的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向不超过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股份拟上市的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期间损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先生回避表决。

 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如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以交割日当月月末为交割审计日,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泷洲鑫科于过渡期间的净损益和净资产变化进行专项审计,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将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进行结算,若盈利,该盈利归洲际油气所有,如确定发生亏损及净资产减少则由交易对方以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将亏损金额及净资产减少金额在专项审计出具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张世明、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的比例共同享有。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0万元,不超过《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2015年4月24日发布)所规定的拟购买资产预估交易作价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提供资金给俄罗斯雅吉欧公司用于偿还股东借款、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姜亮、孙楷沣、张世明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编制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本次交易概况、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交易对方、交易标的、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风险因素、其他重要事项、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等。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泷洲鑫科99.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通过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对油田资产的储备,可满足公司在未来较长时间内的能源开发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的能源开发业务,进而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情况,经审慎判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审慎判断: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情况,经审慎判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方案、其他所涉国家的交易审批程序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详细披露了相关报批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标的公司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三)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标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姜亮、孙楷沣、张世明先生回避表决。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

 2015年5月9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收购克山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3.405亿美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作价计入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范围。根据上市公司、标的资产的2014年度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2、克山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405亿美元,根据2015年8月12日(交割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3306确定人民币交易价格为215,556.93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油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乘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泷洲鑫科的拟收购标的交易对方之一,上海基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泷洲鑫科收购前股东)20%的合伙份额。

 (2)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张世明曾为上海乘祥普通合伙人上海储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上海乘祥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隆仓创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隆仓创孚”),公司董事张世明、原总裁宁柱担任上海隆仓创孚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张世明、副总裁肖焕钦、原总裁宁柱担任上海隆仓创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4)2015年6月15日,上海乘祥与公司签署了《北里海公司运营管理之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协助上海乘祥对标的油气资产之基傲投资的核心资产North Caspian Petroleum JSC(以下简称“NCP公司”)(基傲投资通过其下属全资公司持有NCP公司65%的股权)进行运营管理。根据上述协议的相关安排,上市公司委派其副总裁肖焕钦担任NCP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麓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睿执投资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预计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上海麓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睿执投资为本公司关联方。

 因此,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构成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张世明回避表决。

 2、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根据本次重组的方案,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成功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LING(许玲)控制的企业深圳中石丝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参与本次重组的配套募集资金部分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因此,本次重组中配套募集资金部分构成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姜亮、孙楷沣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本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修改、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申报事项;

 3、应中国证监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申请文件的相应修改;

 4、如中国证监会或相关监管机构对重大资产重组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新规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进行调整;

 5、聘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中介机构;

 6、办理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权交割及过户等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合规、有效。本次重组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正在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暂时不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待相关审计、评估完成以后另行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且做出决议,并公告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临2016-017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

 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能源类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具体详情见公司对外披露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暂不复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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