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30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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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3月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46.17%股份的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2016年3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6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提案已经公司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3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3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8号三一产业园一号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30日
至2016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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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议案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三一重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报备文件
(一)关于提请增加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