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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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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57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3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5年8月6日,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

 201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根据有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日起继续停牌。

 2016年2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9号),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有关回复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核准,2016年2月25日公司股票复牌。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相关土地、房产权属尚在继续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尚未最终完成;评估报告尚未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交易各方及各中介机构将积极推进后续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非公开发行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目前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特别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之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重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三)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披露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报刊和网站公告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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