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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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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 2016—017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

 2016年1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及《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6年1月8日开市起复牌。

 2016年2月1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正在编制和审核中。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待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前,公司董事会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二、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已经于2015年12月25日披露的《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进行了详细描述。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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