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22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广汽转债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113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广汽吉奥股权及后续发展规划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吉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49%股权,并进行后续生产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75,050万元。其中,收购广汽吉奥49%股权的投资金额依经备案的评估值约为26,204.74万元,后续项目发展投资总额约为348,845.2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集团统筹安排考虑,计划2016年度共增资190,223万元,其中通过广汽乘用车进行增资111,572万元,直接增资78,651万元;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展及实际资金需求按季度增资。

 此外,由于存在20,000万元的或有资产,本次股权转让时,广汽乘用车将按浙江吉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49%权益的比例向其预付9,800万元;若前述20,000万元在交易完成之日后2年内被债权方部分或全部追回,则浙江吉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应在一个月内退回部分或全部预付款。

 表决结果:14票赞成,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袁仲荣董事因同时担任受让方广汽乘用车及出让方广汽吉奥董事长,申请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蒋平、陈汉君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因蒋平副总经理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意免去其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同时聘任陈汉君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聘任张跃赛、陈秀深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附件:

 陈汉君:男,汉族,54岁。现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日野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执行副总经理,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日野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1989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获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

 张跃赛:男,汉族,53岁。现任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执行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曾任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1987年毕业于华东工学院,获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

 陈秀深:男,汉族,52岁。现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兼任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执行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日野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1987年毕业于武汉工学院,获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23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广汽转债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113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约37.5亿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乘用车)拟收购浙江吉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吉奥控股)持有的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吉奥)49%股权,并进行后续生产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75,050万元。其中,收购广汽吉奥49%股权的投资金额约为26,204.74万元,后续改造建设投资总额约为348,845.26万元。

 本次投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江东工业园江东四路6188号

 主营范围:轻型汽车及底盘、载货系列改装车、中巴客车系列改装车的生产、销售,汽车配件制造销售等。

 广汽吉奥是本公司与吉奥控股于2010年共同出资成立的汽车生产企业,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吉奥控股持有其49%股权,主要生产、销售皮卡汽车、SUV、多功能轻型客车及微型面包车等产品。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1.26亿元,净资产为5.58亿元,营业收入为10.49亿元,净利润为-3.23亿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67亿元,净资产为1.07亿元,营业收入为5.17亿元,净利润为-4.51亿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汽乘用车收购吉奥控股原持有的广汽吉奥49%股权后,广汽吉奥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完成收购后,广汽乘用车将对广汽吉奥现有厂房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计划在生产现有车型基础上,未来将投入其他自主研发的轿车、SUV等新车型进行生产,将对提升、优化广汽乘用车现有产能布局,提高于华东市场的占有率起到积极作用。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未来宏观经济环境的下行风险、行业增速的明显放缓、城市限购及第四阶段 油耗标准的实施等将对本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24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广汽转债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113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17日下午,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部《关于对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54号),内容为“2016年3月17日,多家媒体刊载报道《传祺斥资50亿元发展新能源 目标年销10万辆》。报道称,你公司执行董事、乘用车董事总经理吴松表示,今后几年广汽传祺将投入约50亿元人民币,打造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广汽及广汽传祺新能源汽车实现10-20万规模等。同时,我部关注到,多家媒体在近期屡次报道你公司推出新车型、打造研发基地等事项。就上述媒体报道涉及的事项,请你公司进行逐条核实,并予以回应和披露。同时,请你公司自查是否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存在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并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按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汽车制造》中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请你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之前,针对上述报道事项按规定披露相应的澄清说明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针对上交所的问询,本公司回复如下:

 一、关于媒体报道

 1、关于打造研发基地及推出部分新车型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已进行了披露。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20)。(2016年3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汽研究院对现有研发基地进行技术改造、开展二期研发能力建设”,同时批准合营企业广汽丰田及广汽乘用车新车型建设项目。)

 2、关于新能源项目投资,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11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82)。(2015年1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其中包括实现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发展。)广汽乘用车在与媒体沟通时,根据行业经验和未来发展设想,介绍了建设新能源项目的愿景和期望并预估未来的投资额可能达50亿元,目前公司关于新能源的具体项目投资尚在计划中,具体投资金额尚未确定,后续将按程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避免在媒体沟通中透露未经审批及尚未公告的相关信息。

 二、重大风险提示

 相关媒体报道中涉及的新能源汽车车型、销量及投资等,属于本公司未来五年发展规划所涵盖的内容,但具体项目的后续推进和实施需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按公司决策程序逐项报批,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