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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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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6-02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公司利用工业烟气回收的硫酸和利用废旧蓄电池回收的铅金属分别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和30%的税收优惠。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分别收到上述增值税退税款738,567.47元、1,789,610.0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6-02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不低于11.8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3.9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2,3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6,931万股(含36,931万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89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2,300万股(含12,300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3,367.73万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

 2016年2月24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295,250,77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3,838,260.09元。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6日,除权日、发放日为2016年3月17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3月18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上述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1、发行底价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3.96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11.89元/股-0.013元/股)÷(1+2)

 = 3.96元/股

 2、发行数量

 发行底价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2,300万股(含12,300万股);发行底价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36,931万股(含36,931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底价÷调整后发行底价

 =12,300万股×11.89元/股÷3.96元/股

 =36,931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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