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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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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6-4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集团”)于2004年12月14日承诺:在取得盐田港西港区4#、5#和6#泊位的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后,将该等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转让给公司或公司参股公司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港区码头公司”)。

 盐田港西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用地,面积383,837.06平方米,2008年国家发改委核准立项,拟新建4~6号3个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扩建3号泊位,形成4个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以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180万标准箱,码头岸线1142米。该等码头用地(包括岸线使用权)于2015年8月在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盐田港集团与西港区码头公司于2015年12月达成交易,成交价839,835,487.28元,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文件;在缴清产权转移登记环节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税费后,2016年3月14日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取得《房地产证》,西港区集装箱码头用地(包括岸线使用权)转让完成。至此,盐田港集团于2004年12月14日作出的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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