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公告编号:临2016-00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二楼宴会厅A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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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周易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5人;因公务原因,孙鲁、王树华、浦宝英、孙宏宁、周勇等5位董事和刘红忠、李志明、陈志斌等3位独立董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5人;因公务原因,余亦民、高旭、杜文毅、董军政等4位监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姜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张海波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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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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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会议以普通表决事项方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岳翼、孙灏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9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6-00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陈传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18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鉴于陈传明先生已取得江苏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自即日起,陈传明先生接替沈坤荣先生履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陈传明先生在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按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沈坤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陈传明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附件:
陈传明先生简历
陈传明,男,1957年9月出生,经济学博士。1978年被教育部选送至法国上布列塔尼大学社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1年回国后被分配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工作,1982年12月调至南京大学任教至今,其间1990年9月-1993年6月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攻读经济学博士。长期从事企业组织变革与企业战略管理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管理思维”主讲教师,与企业管理实践有比较密切的联系,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陈传明先生于2008年1月至2013年11月曾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07年11月至2013年11月曾任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9月至2014年9月曾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起任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15年12月提出辞呈);2011年9月起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15年12月提出辞呈);2013年12月起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15年12月提出辞呈);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曾任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