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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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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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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以2015年末总股本524,082,351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39,306,176.33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5%),尚余未分配利润328,119,445.95元。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务不动产的开发与经营,公司的经营模式以租售结合为主。2015年公司的主要经营业绩来源于上海金桥金领之都园区办公物业以及部分存量物业的销售与租赁。

 2015年,公司业务所在城市上海市租售市场均总体稳中有升,继续保持较好发展态势。

 行业情况说明详见公司年报全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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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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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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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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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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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工程建设、设计研发等方面团队的建设,积极推进组织构架、机制管控、绩效考核、人才储备等方面的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探索智慧园区建设,努力成为浦东新区园区开发平台公司,盘活现有存量资源,基本确定了松江园区合作开发的路径,公司努力拓展市场,土地资源储备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39万元,每股收益0.2488元。

 在房地产市场营销工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收入27,961万元,出售单价较以往同类型产品提升15%以上。地处上海市中心福州路666号的华鑫海欣大厦(原金陵海欣大厦,公司持有该大厦产权人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平均出租率98.02%。

 公司在营销方式上进行了创新:加强品牌建设、信息化建设,推进精准营销和组合营销,并通过实施O2O项目“金领荟”提升客户体验;同时积极打造众创空间,为企业提供产业孵化基地和政策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保证房地产项目的保值增值和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上海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

 在房地产市场拓展工作方面:

 1、报告期内,公司与松江开发公司投资设立华勍企业,拟开发松江区约500亩地块;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受让奥仑实业100%股权,拟开发青浦区约190亩地块。

 在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苏州青剑湖项目如期开工;2016年1月8日,公司金领之都一区二期已完成竣工备案。

 在非主业调整工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金陵出租委托仪电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完成浦东杨思上南路3120号地块的清退工作,上海金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已全部搬迁。

 在融资工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75,000万元公司债的发行工作,并积极研究和探索设立产业基金、股权合作、资产证券化等多渠道、社会化融资模式,打开公司前端融资瓶颈;通过银行项目开发贷等解决项目后端融资问题;积极探索通过房地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公司持有的存量资产,为公司后续项目拓展提供保障。

 在组织架构与人力资源工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按“专业化、市场化、职业化”的要求优化了部门职能和设置;按“市场化标准、公开化、择优选聘、配置”等原则进行了中层干部选聘,引进专业人才。

 在法人治理与内控建设工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作了修订。公司根据监管部门新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公司高管及骨干进行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诚信建设》的培训,积极推动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于商务不动产,致力于成为智慧产业社区的开发商和运营商、城市更新开发的践行者。为此,公司将努力提高社会化资源的获取能力、项目规模化的管理能力、价值链的整合能力、核心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市场化及专业能力,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股东争取更大的价值回报。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5年12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让上海奥仑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28,500万元受让自然人朱世超和朱丽萍分别持有的奥仑实业95%与5%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基本支付完毕,并办理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因此本期公司将奥仑实业纳入合并范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毛辰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股票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5-00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下午在上海市田林路142号G楼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6年3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会字(2016)第116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04,657,392.48元,减去对股东分配47,167,411.59元后,结余数为257,489,980.89元。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2,150,712.66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12,215,071.27元后,加上分配后结余数,2015年年末可用作分配的利润为367,425,622.28元。

 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2015年末总股本524,082,351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39,306,176.33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5%),尚余未分配利润328,119,445.95元。

 2015年末资本公积为214,299,572.60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熟悉公司情况,工作规范,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董事会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此提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关于支付2015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636,000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348,740元,合计984,740元。

 此提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时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关于项目储备预算的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用于直接或间接购买土地使用权的预算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土地招拍挂及股权交易等方式。

 本预案有效期限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借款的预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担保形式,适时向公司的各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等短、中、长期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70%。借款主要用于原有借款到期续借、流动资金周转、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拓展等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包括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有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与银行具体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本预案有效期限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预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将短期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保证本金安全和一定收益率的理财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全部及各项有关保本增值理财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等有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有效期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关于终止转让上海金陵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事项的议案

 2010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上海金陵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上海金陵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的股权以人民币35,102,728.05元转让给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后因出租汽车行业经营形势发生较大变化,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终止收购上海金陵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转让上海金陵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九、十、十一项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事宜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6-00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下午在上海市田林路142号G楼6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6年3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还听取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内容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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