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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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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6-018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文学干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审阅浦玉桃先生、文学干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监事履职所需的能力,同意提名浦玉桃先生、文学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浦玉桃: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本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

 浦玉桃先生持有3,800股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文学干: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团委书记,现任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文学干先生就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6-014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尔广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向志鹏先生、陈致仁先生、崔卓敏女士、王乃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加超先生、滕晓梅女士、周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滕晓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4月1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向志鹏:男,1975年出生,EMBA,高级会计师。曾任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结算中心主任、财务总监,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东原迪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东银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向志鹏先生就职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致仁:男,1965年出生,硕士。曾任西门子威迪欧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总监,马勒(重庆)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海拉厦门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致仁先生就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卓敏:女,1966年出生,硕士。曾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监事、董事,成都东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重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重庆路上车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重庆东原迪马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崔卓敏女士就职于本公司、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乃强:男,1966年出生,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证券部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乃强先生持有30,661股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加超:男,1969年出生,法律硕士。曾任盐城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兼党支部书记,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加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滕晓梅:女,1965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学教授。曾任江苏省盐城商业学校老师。现任盐城师范学院会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江苏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江苏商业会计协会理事,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台市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江苏时代邦达广告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盐城金利珠宝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江苏龙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滕晓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 华:女,1966年出生,管理学硕士,教授。曾任建湖县物资职工学校副校长,江苏省盐城商业学校老师。现任盐城师范学院商学院工商系主任。

 周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6-01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李加超先生、滕晓梅女士、周华女士 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李加超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2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被提名人滕晓梅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被提名人周华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李加超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滕晓梅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周华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加超 ,作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32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李加超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李加超

 日 期: 2016年3月18日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滕晓梅 ,作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4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滕晓梅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滕晓梅

 日 期: 2016年3月18日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周 华 ,作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0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周 华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周 华

 日 期: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6-017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4月12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15:00至2016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6年4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东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议案为: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向志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陈致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崔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王乃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李加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滕晓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周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浦玉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文学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通讯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 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4003 传 真:(0515)88881816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9:00-11:30和13:30—16:3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16年4月11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6。

 2、投票简称:智慧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智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本次表决的议案为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其中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设置为两个议案,本次议案的表决均采用累计投票制。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1.03元代表第三位候选人,1.04元代表第四位候选人;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2.03元代表第三位候选人;议案3为选举监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每一个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乘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晋 张玮敏

 联系电话:(0515) 88881908

 联系传真:(0515) 88881816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

 附注:1、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操作为: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时,每位股东的投票权数分别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分别对应投向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如果单个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则其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如果单个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则其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2、如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任何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上述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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