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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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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26 股票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16-019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瑞京”)提供的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3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海瑞京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本次减持前,由东海瑞京作为管理人的东海瑞京资管-浦发银行-东海瑞京-东海香溢融通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东海瑞京资管-浦发银行-东海瑞京-瑞龙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别持有公司股份9,950,978股、9,524,725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0%。本次减持后,东海瑞京仍持有公司股份15,475,7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东海瑞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海瑞京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此外,东海瑞京未来六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性。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海瑞京作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对方,在认购本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即2014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2日)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该部分认购股份已于2015年6月23日上市流通。除前述的股份锁定承诺外,东海瑞京未做出其他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东海瑞京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东海瑞京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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