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化妆品、日用品、保健品及食品塑料包装和汽车轻量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包括创意设计、工艺装备及精密模具设计制造、高分子材料改性及环保材料研发、各类高端塑料包装的生产和销售、化妆品的灌装及搅拌、信息化标签、物流配送、塑料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主要产品包括软管、注塑件、吹瓶、标签、模具,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中国已成为全球化妆品消费大国,中国的化妆品市场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新兴市场,中国化妆品行业的快速发展使作为配套行业的化妆品包装行业亦随之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化妆品巨头的国际市场上的传统上游供应商也陆续进入中国开拓市场,包装的细分类别不断丰富,国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但近两年全球性经济疲软持续,社会消费能力增长趋缓,延续多年高增长的化妆品行业在2014年的销售增速首次跌至10%,而进入2015年以来,这一速度更是加速放缓至10%以下,化妆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化妆品包装产品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报告期内行业竞争加剧。
公司专注于高端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30多年,通过不断进行技术革新、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开拓市场,赢得了优质客户群,在规模和区位、技术创新能力、品质管控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进行技术革新、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等手段保持公司的竞争能力,公司综合竞争力仍位居国内乃至国际同行前列。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概述
2015年以来,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各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幅不断下调,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消费、出口及投资增速均在下滑。受国内经济大环境影响,下游消费需求不振。面对全球消费市场疲软,化妆品消费增速放缓、包装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不利因素,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加大市场拓展力度,通过新品的研发、新市场和新客户的拓展全面“开源”,通过精益生产和预算管理、招标采购全面“节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克服了大客户订单下滑、内部管理变革、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基地搬迁、产能调整等重重压力,止住了经营业绩下滑的趋势,通过公司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实现了报告期第二季度止亏、第三季度扭亏、全年盈利的年度经营目标。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097.20万元,同比下降3.93%;营业成本84,742.90万元,同比下降8.24%;销售费用4,229.67万元,同比下降15.09%;管理费用11,862.18万元,同比增长1.75%;财务费用-222.07万元,同比下降115.94%;研发支出4,529.58万元,同比下降14.34%;实现营业利润407.79万元,同比增长108.93%;实现利润总额1,584.67万元,同比增长138.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54万元,同比增长121.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53.56万元,同比增长34.46%,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为8,355.7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24%。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灌装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较上年相比下降超过30%,其主要原因是2015年灌装客户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小袋灌装产品大幅减少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单位:元
■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一直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以市场为导向,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创新,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保持了公司行业地位。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人才队伍,在国内同行中具备较为突出的技术研发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利用现有资源,研发引领行业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全面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适应公司目标客户时尚消费品企业对包装升级换代的要求。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近两年专利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5、现金流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46%,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3.54%,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5.83%,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且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本年度净利润增加948.25%,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大所致。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对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分别列示其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并提示其中是否存在变化。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54万元,同比增长121.00%,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主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市场拓展力度,通过产销的共同努力,未完订单、完成产值、实现销售等指标二季度起开始企稳回升,营业收入第二、三、四季度环比持续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材料成本、人员数量控制,销售毛利率指标稳步回升;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下降明显;
4、报告期内,确认的政府补助性收入等同比增加;
5、控股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指标同比增长较为明显。
(六)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海成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6-007号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上午9:30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6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曹海成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庞大同先生、梅月欣女士、宋萍萍女士、居学成先生、苏启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097.20万元,同比下降3.93%;实现利润总额1,584.67万元,同比增长138.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54万元,同比增长121.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53.56万元,同比增长34.46%。
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75,662.94万元,比上年末下降了9.98%;负债总额26,320.25万元,比上年末下降了44.14%;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14.98%,比上年末下降了9.16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4,616.85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为:营业收入10.50亿元,利润总额3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80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6000万元,具体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公司经营班子会论证通过后实施。单项投资项目金额超过3000万的尚需公司经营班子会论证后报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融资计划:银行授信不超过10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预算仅为公司内部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实现利润总额1,584.6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54万元,公司2015年度可分配利润为28,853.22万元。
由于公司2014年度出现了亏损,2015年度扭亏为盈,公司业绩正处于稳步回升阶段,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1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大华内字[2016]000045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通产丽星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16]001557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情况见附表),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银行授信的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各项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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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4月8日(周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6-009号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4月8日(周五)下午2: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计划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4月8日(周五)下午2:30,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4月7下午15:00至2016年4月8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一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2015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4月7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投票代码:362243
2、投票简称:丽星投票
3、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丽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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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③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072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邮编:518112
联 系 人:彭晓华、任红娟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8102或8103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6年4月8日召开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16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6-010号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3月28日(周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和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曹海成先生、副董事长陈寿先生、总经理姚正禹先生、独立董事居学成先生、董事会秘书彭晓华女士。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6-011号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上午12:00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节,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情况见附表),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银行授信的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各项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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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年2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0,68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66元。截至2013年4月1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11,82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558,052.00元,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
截止2013年4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3]00010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 元,累计募集资金账户共发生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19,185,049.24元,手续费支出人民币35,565.69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461,278,775.90元,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48,133,455.65元(含184,341,364.12元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63,792,091.53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0 元,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15 年 10月 29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并经2013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本公司之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均严格按《管理制度》要求履行审批,保证了专款专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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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支付的发行费用2,249,380.00元,扣除该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0,262,748.00元。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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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8月12日2014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缩减“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规模,将公司“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总投资由60,000,000.00元缩减至12,000,000.00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并将闲置且到账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48,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6.95%)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8,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7月22日通产丽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8月7日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广州丽盈技改项目”、“通产丽星技改项目”及“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募投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通产丽星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232,341,364.12元,其中包含2014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8,000,000.00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