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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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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

 

 重 要 提 示

 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3月11日证监许可【2014】267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2月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2月3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8%)、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四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刘卓先生,董事长,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1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15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天鹏先生,副董事长,国际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河南省委;1993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年1月至6月,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5月至2015年1月,先后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总部研究部研究员,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罗登攀先生,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以及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2014年11月26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年4月至1996年8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具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叶林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吉敏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东北财经大学开发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金融业产业组织结构、银行业竞争方面的研究。参与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国家社科基金、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多项省级创新团队项目,并负责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在国内财经类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职正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联合系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监事会:

 陈希先生,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被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授予“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2007年起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至2012年7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起,兼任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起至今,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蒋卫强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杭州益和电脑公司开发部软件工程师。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杭州新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高级程序员。1999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开发员、金融工程部高级工程师、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监。

 吴萍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1991年至1992年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会计。1993年至1998年任日本三和银行深圳分行单证部、信贷部主任。1999年至2009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总监助理,现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2015年7月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钟鸣远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助理总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2000至2002年就职于Hunton & Williams美国及国际律师事务所,2002至2006年任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2006至2009年任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至2014年任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行业务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任首席战略官,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徐彦先生,管理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10年。曾就职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2007年加入大成基金研究部,曾任中游制造行业研究主管,2011年7月29日至2012年10月27日曾任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10月31日至2015年7月21日任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22日起任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25日至2015年7月21日任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22日起任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3日起任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15日起任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刘旭先生,管理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5年。2009年至2010年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师;2011年2月至2013年5月任广发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13年5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7月21日担任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任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7月21日担任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担任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7月28日担任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7月29日起任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籍:中国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周德昕,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本刚,股票投资部总监,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文祥,研究部总监兼任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于雷,交易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蒋卫强,风险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孙蓓琳,股票投资部混合组投资总监,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徐彦,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石国武,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苏秉毅,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副总监,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21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王欢欢、白小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层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3513925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服电话:95599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3)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董汇

 联系电话:010-85605588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1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1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1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人代表:王宜四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中关村金融大厦(丹棱soho)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1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联系人:宁博宇

 网站: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1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1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网站: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1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法定代表人:杨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http://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1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0178000

 联系人:葛佳蕊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3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相关上市公司,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合同界定的高新技术产业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 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

 (4)行业因素:包括相关行业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政策扶持情况等。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1、高新技术产业的界定: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的研究、券商研究机构的研究等,本基金将28个申银万国一级行业中的计算机、电子、传媒、通信、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国防军工、汽车和化工归为高新技术产业。本基金将沪深两市中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上市公司定义为高新技术产业上市公司,具体包括以下两类公司:(1)主营业务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公司(2)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高新技术产业,且未来这些产品或服务有望成为主要利润来源的公司。

 未来,由于科学技术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高新技术产业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或发生变化,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对高新技术产业相关上市公司的识别及认定。

 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高新技术产业的方法调整或者原高新技术产业类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不再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本基金将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整。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依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选择。

 <三>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买入现货时,为避免市场冲击,提前建立股指期货多头头寸,然后逐步买入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多头,当完成现货建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空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卖出现货时,先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然后逐步卖出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空头,当现货全部清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本基金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过程中,将定期测算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投资组合beta的稳定性,精细化确定投资方案。

 <四>其它投资策略

 由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本基金将进行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由相关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选择中证700指数和中证综合债指数分别做为基金股票资产和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其他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资产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股票,此类股票以中小市值为主,中证700指数能够反映沪深市场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表现。中证综合债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其风险高于全市场范围内投资的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2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4季度报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5年9月18日公布的《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期)》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情况,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2.根据最新情况,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根据相关公告,对“五、相关服务机构”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根据相关财务数据,对“十一、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5.根据相关公告,对“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进行了更新,补充了2015年8月4日至2016年2月3发布的公告。

 6.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五、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实行网上直销

 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4月22日15时,对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购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90015)、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90007)、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300)实行网上直销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1、适用基金

 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90015)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90007)

 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300)

 2、适用渠道

 本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对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提出的申购申请有效(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申购费率不进行调整)。

 二、 优惠费率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购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90015)、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90007)、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300)将收取原申购费的一折。

 三、重要提示

 1、本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90015)、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90007)、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300)在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4月22日15时的网上直销申购费率。

 2、开户当天即可进行申购交易,如开户申请确认失败,则当天提交的申购申请一并确认失败。请投资者于开户受理后的第二个交易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开户及交易确认情况。

 3、投资者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6年3月17日起,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科大讯飞(代码:002230)”采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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