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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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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9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合同,约14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宝丰”或“甲方”)经平等协商,双方于2016年3月13日在宁夏灵武市签署组件销售合同,就公司向宁夏宝丰或其子公司销售单晶光伏组件事宜达成合作意向。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名称:单晶硅光伏组件;

 2、金额:约14亿元。

 二、宁夏宝丰情况

 1、名称: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宁夏银川太阳都市花园A9号

 3、法定代表人:党彦宝

 4、注册资本:34,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2日

 6、经营范围:对能源、房地产、商业、工业产业、贵金属业的投资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约14亿元。

 2、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条件和比例分别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3、违约责任:如乙方在交货、质量保障等方面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理损失。

 4、争议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双方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高效单晶产品的市场推广,提高单晶产品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0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平煤股份共同投资建设年产2GW太阳能电池项目的议案》

 为有效落实公司在光伏产业链的战略布局,积极拓展单晶产能,加强外部业务合作、实施优势资源互补,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建设年产2GW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该项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平煤股份基本情况

 1、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3、法定代表人:刘银志

 4、注册资本:236,116.4982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3月17日

 6、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及深加工,煤炭销售;公路运输;机械设备制造、修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用物资、橡胶制品的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固体矿产勘察:乙级;地质钻探:乙级。

 7、平煤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9月30日,平煤股份的资产总额为34,529,064,904.61元,净资产为11,503,344,424.93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8,574,427,559.67元,净利润为-1,334,488,090.21元。

 二、投资标的情况

 1、项目公司情况

 平煤股份和乐叶光伏拟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注册资本为6亿元,其中平煤股份以人民币现金出资4.812亿元,持项目公司80.2%股权;乐叶光伏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188亿元,持项目公司19.8%股权。项目公司董事会拟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平煤股份推荐3名,乐叶光伏推荐1名,职工董事1名。合资经营期间,项目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

 2、宝丰县年产2GW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

 鉴于宝丰县年产2GW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以隆基股份参股的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项投资不构成隆基股份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三、投资协议内容

 相关投资协议尚未签订,上述事项尚需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同意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单晶产品产业链战略布局,有效协调公司单晶电池产能供给能力,进一步打通产能供给通道,为公司单晶产品市场份额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融资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及浙商银行申请流贷融资与授信业务,详细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银行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期限2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用于公司国内保理、进口开证、国内信用证、押汇、订单融资等贸易融资业务,期限2年,以上业务担保方式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国持有无限售条件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授权法人代表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关于公司在浙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亿元。公司或第三人提供的保证金、存单以及浙商银行认可的票据提供质押担保时,该质押担保的相等数额债权可以不占用本决议同意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权利义务以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1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全资子公司LONGI(H.K.)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隆基”)和LONGI (KUCHING) SDN.BHD.(以下简称“古晋隆基”)

 ●增资金额: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或“公司”)拟先向香港隆基以现金方式增资34,950万港币;增资完成后,再通过香港隆基向古晋隆基增资24,960万马币。

 一、增资概述

 根据公司的海外战略布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马来西亚古晋SunEdison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6年3月2日相关公告),拟以6300万美元收购古晋SunEdison的不动产、切片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

 为进一步扩大海外单晶产能,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隆基已于2016年1月4日在马来西亚古晋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古晋隆基作为隆基股份在古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并利用上述收购资产扩大单晶产能。

 为保证古晋隆基有足够的资金运营该项目,隆基股份拟先向香港隆基以现金方式增资34,950万港币;增资完成后,香港隆基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5,000万港币,香港隆基再向古晋隆基增资24,960万马币,增资完成后,古晋隆基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5,000万马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情况

 (一)香港隆基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LONGI(H.K.) TRADING LIMITED

 (2)注册地址:Unit 2209 22/F Wu Chung House 213 Queen’s Rd East Wanchai Hong Kong

 (3)注册资本:50万港币

 (4)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2日

 2、增资前后股权情况

 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隆基仍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二)古晋隆基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LONGI (KUCHING) SDN.BHD.

 (2)注册地址:Lot 2118 Jalan Usaha Jaya Sama Jaya Free Industrial Zone 93450 Kuching Sarawak

 (3)注册资本:40万马币

 (4)成立日期:2016年1月4日

 2、增资前后股权情况

 本次增资完成后,古晋隆基仍属于香港隆基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古晋隆基成立不足一年,其控股股东香港隆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请详见上述香港隆基财务情况。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增资协议待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择期签订。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将为公司在马来西亚建设海外生产基地提供资金支持,实现单晶产能的快速提升,为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有效保障。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2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

 ●担保数量: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办理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扩大至1亿元提供担保。

 截至2016年1月2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96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乐叶光伏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办理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扩大至1亿元(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非融资性保函及贸易融资产品,具体金额以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为准)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A座6层

 2、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3、注册资本:5亿元

 4、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截至2015年9月30日,乐叶光伏(合并报表数据)的资产总额为1,928,677,230.05 元,净资产为153,940,490.71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837,459,361.40元,净利润为-7,705,318.21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事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月2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96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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