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6-02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60号),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9,397,971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文件6个月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6-02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5年年度报告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3月11日公布,公司将于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15:00——17:00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交流内容:2015年年度报告、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发展战略、配股实施、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
2、交流方式:本次网上交流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公司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0661/ 参与本次交流会。
出席本次网上交流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占民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周伟群先生、财务总监朱兴功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张德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