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3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票90,064,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7%)的通知,建龙集团将质押的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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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质押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
2016年3月8日和9日,建龙集团又将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继续质押,继续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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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建龙集团质押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计89,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9%。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