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张轩松先生增持计划规模2亿元至6亿元、价格不高于9元、期限半年内。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未达到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2016年3月14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轩松先生通知称,即日起张轩松先生计划通过个人账户或相关的股权类、6亿元以内、存续期不超过18个月的资管产品增持本公司股票,规模2亿元至6亿元、价格不高于9元、期限不超过半年。张轩松先生个人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806,385,203股,占公司总股本19.82%。
2015年9月28日及29日,张轩松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使用自有资金以个人账户增持公司股份3,070,615股,增持金额30,995,170元,公司按要求披露了公告编号为“临-2015-62”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和《控股股东增持法律意见书》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系基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基本面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基于公司股价未能合理反应公司投资价值而做出的投资决策,目的在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张轩松先生本次计划采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本次张轩松先生计划通过个人账户及或相关的股权类、6亿元以内、存续期不超过18个月的资管产品增持本公司股票,规模2亿元至6亿元、价格不高于9元、期限不超过半年。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未达到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四、增持主体的承诺
张轩松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等行为,相关增持价格范围则以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为准。
2、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监高及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