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投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作出的预披露信息。
毅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41,4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因资金需求,计划自2016年3月14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0%,其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的持股情况:毅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1,4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毅昌投资因资金需求,拟自2016年3月14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0%,其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二)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毅昌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告为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作出的预披露信息。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通知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