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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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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1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03月0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6年03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澳洲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 51%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陆延青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职务,陆延青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增补。根据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同意提名陈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传明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传明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03月3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陈传明先生: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实习,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分别获得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陈传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1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澳洲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拟以现金969万澳元(按照 2016 年3月14日澳元和人民币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4,749万元)收购澳洲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 51%股权。

 2、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关联交易。

 3、本次收购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收购标的为境外公司股权,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且国内外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商业环境等存在差异,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海外市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发力分布式光伏系统集成业务,在做大做强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延伸碳排放、储能等新兴业务,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公司拟以现金969万澳元(按照 2016 年3月14日澳元和人民币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4,749万元)收购澳洲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以下简称“OSW公司”) 51%股权。

 公司于2016年0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澳洲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 51% 股权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OSW公司创始人张鸿炜、余昌、孙良通过各自100%控股的企业共同持有OSW公司100%的股权,三人持有OSW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张鸿炜(护照号码:N2****76)持有Advance Finance Solutions Pty

 Ltd(以下简称“AFS公司”)100%股权,通过AFS公司持有OSW公司51%股权

 余昌(护照号码:PA1****71)持有Moja Holding Pty Ltd(以下简称“MH公司”)100%股权,通过MH公司持有OSW公司29%股份

 孙良(护照号码:PA1****76)持有Australia Investment Group Pty Ltd(以下简称“AIG公司”)100%股权,通过AIG公司持有OSW公司20%股份

 OSW公司股权不存在股权质押登记、被采取保全措施等限制转让的情形,并且不存在股份代持。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8日

 3、注册地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

 4、法定代表人:张鸿炜

 5、经营范围:产品批发零售及工程EPC

 6、公司股东:公司三位创始人张鸿炜、余昌、孙良通过各自100%控股的企业共同持有公司100%股权

 7、经营情况:OSW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光伏系统业务,在全澳洲拥有4个分销中心。主要目标客户为中小型安装商,拥有较为稳定的供应商,客户群,并自行开发了电商、运营及移动平台。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澳大利亚元

 ■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估值为1,923万澳元(按照 2016 年3月14日澳元和人民币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9,425万元)。 9、权属情况:OSW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重大法律瑕疵;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保证、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义务;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标的股权: 指澳洲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 51%股权及相关的全部权力及义务。

 2、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估值报告和双方协商,双方一致同意OSW公司51%股权转让款金额为969万澳元。

 3、股权变更登记

 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公司即取得转让股权的所有权,成为OSW公司的股东。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OSW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布局海外市场的战略方向,可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发力分布式光伏系统集成业务,在做大做强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延伸碳排放、储能等新兴业务,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其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汇率风险、政策风险、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等。公司将加强本地化队伍建设,并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其日常运营和管理,规避内、外部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2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实现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台发展战略,加快外延式发展步伐,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拟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共同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其中苏州协鑫出资19,000万元劣后级资金,苏州银行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出资43,000万元优先级资金,基金管理方将由双方均认可的专业投资机构担任,公司对苏州银行基金份额提供回购承诺,通过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在国内外寻求有战略意义的基金投资标的,快速挖掘太阳能资源,发展新能源产业,进行产业布局。

 2016年0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的情形。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合作方: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舒桦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时代广场24幢1901室

 经营范围:(一)开发太阳能电站并提供光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为集成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销售:太阳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在国家允许投资的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三)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4.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5.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在中国境内设立研究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2、合作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基金管理模式

 目前出资人协议尚未签署,基金具体的管理、决策机制、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收益分配机制等,由最终的出资人协议决定。基金将由苏州协鑫和苏州银行均认可的专业投资机构负责日常管理。

 四、基金投向及期限

 1、基金主要围绕光伏行业,快速挖掘太阳能资源,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产业升级;

 2、基金期限:1.5+1.5年(基金成立1.5年后苏州协鑫可以提前退出)。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通过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充分借助基金投融资功能,在国内外寻求有战略意义的基金投资标的,快速挖掘太阳能资源,发展新能源产业,进行产业布局,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规模效应或者协同效应,进而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六、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波动的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将面临基金亏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紧跟行业动态及政策导向,将行业及政策的发展趋势与投资标的选择结合起来,从各方面规避行业及政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2、项目投资管理不达预期的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所投资项目亏损或盈利低于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与基金管理人保持紧密合作,通过经常性的项目沟通、积极协助基金管理团队,以推进投资企业竞争力和公司竞争力的同步提升,从而获得满意的回报。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通过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充分借助基金投融资功能,在国内外寻求有战略意义的基金投资标的,快速挖掘太阳能资源,发展新能源产业,进行产业布局,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规模效应或者协同效应,进而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2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03月31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3月30日至2016年03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3月30日15:00至2016年03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03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6、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充审议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关于投资设立苏州建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5、《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印度合资公司的议案》;

 6、《关于收购澳洲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 51%股权的议案》;

 7、《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8、《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补充审议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0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冒同甲、许晓明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0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

 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股票举例

 (1)对于本次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协鑫集成”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的申报如下:

 ■

 (2)对于本次审议的议案,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3月3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03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后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 ),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议案均为普通表决,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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