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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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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言
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刘国锋

 □本报记者 刘国锋

 

 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问题,从不同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尽快统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息披露标准,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尽快建立金融风险联防机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增大了监管难度。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12日表示,央行会与相关部门一起,结合即将开始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清理整顿,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委员车晓端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网格化。建议国家采取以行业监管数据纵向采集,地方政府横向整合行业数据为模式,推进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部署,协调推进行业信用数据体系建设(即纵向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各行业内部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监管信用数据库建设,实现行业内部信用信息的高效共享。

 车晓端介绍,2015年P2P成交量达9823.04亿元,这其中产生了大量的信用数据,但由于缺乏第三方权威机构的信息数据记录,没有形成有效的信用信息。车晓端表示,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信用信息共享提供制度保障;应推进信用立法工作,明确各部门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建议,抓住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为的本质特征,以弹性概念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为,将现有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为全面纳入监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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