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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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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10,474,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在高端制造方面,公司致力于电子式电能表、用电管理终端、配备监测终端、预购电控制装置、配变监测系统、配网自动化系统、电能计量集抄系统、预付费网络管理系统和有线、无线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及水、电、气、热四表一体化采集等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不断进行产品研发改进,推出了国内首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基于GSM通信网的SMS抄表系统和基于GPRS/CDMA通信网络的集多功能电表、负控、集抄为一体的电力自动化智能终端产品,创中国企业新记录,并获国家发明专利。同时,公司也致力于分布式能源、超级电容器、充电桩等新能源产品的研发和产品试产,并出资设立了数家相应的技术和产品开发公司。其中,分布式能源作为一种能源综合利用的高效供能系统,在参与电力市场竞争后,将提供更加高效灵活的电力供应,提高整个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同时也将有助于改变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减少环境污染;超级电容器在国家“863”电动汽车重大专项中是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研究计划,可以和电池一起构成复合动力源,具有快速充放电、功率密度大、使用寿命长、免维护、经济环保等优点。

 在珠宝产业链方面,公司于2014年收购了钻石首饰销售商每克拉美。每克拉美作为定位清晰的细分市场知名企业,专注于钻石首饰领域,较早在行业内采取细分市场战略,创立了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超大规模的每克拉美钻石商场,满足不同消费者差异化的需求,并通过制定精细化和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业务规范,建立完善的连锁体系实现业务经营及终端消费体验的标准化复制。此外,每克拉美创建了每克拉美钻石网,实现了网上销售与钻石商场的有机结合,丰富了钻石首饰销售的商业模式。钻石商场成为钻石网的体验中心、仓储中心、配送中心和售后服务中心,店内设置的线下体验区,为线上购钻用户带来更真实直观的购钻体验。每克拉美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济南、西安、大连等城市拥有多家门店,常年储备钻戒、裸钻、项链等钻石首饰饰品,所涵盖款式是普通商场品牌的20-30倍,是目前国内首屈一指的钻石首饰销售企业。每克拉美钻石商场基本为直营销售,直接从供货商手里购买裸石和成品,在自己直营的钻石商场销售,相比于其他商家来说具有更强的竞争力。此外,公司2015年收购了联金所和联金微贷,联金所与联金微贷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相结合,实行“全国营销+统一审批”的经营模式,“大数据+信贷工厂”的风控模式及“移动互联网+线下网点”的营销模式。依托联金所和联金微贷在经营模式、风控模式及营销模式方面上的优势,针对每克拉美上游供应商提供相应金融配套服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主要为“珠宝产业链+高端智能制造”双主营业务的格局,同时根据市场情况明确了“互联网+珠宝产业链”的战略方针,进行了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加大了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并购整合力度,加速引领珠宝产业的创新变革与转型,使传统行业与新兴产业接轨,从而实现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层次。

 (1)2015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126,202.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03%;

 (2)2015年度公司营业总成本115,949.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73%;

 (3)201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14,618.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43%;管理费用11,097.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62%;

 (4)201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1,994.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35%

 (5)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45.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6.95%;

 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增加合并每克拉美所致,在电表业务持续发展的同时,每克拉美奢侈品销售业务给公司带来了实质性的贡献。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

 (续上表)

 ■

 其他说明:

 2015年6月10日,公司与王荣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浩宁达100%股权,股权公允价值为1,999.00万元(经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北京浩宁达股权价值为1,999.00万元),转让协议价格为2,000.00万元,处置日北京浩宁达账面净资产为-255,740.13元,转让价2,000万元与股权公允价值为1,999.00万元之间的差额1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1,999.00万元与净资产-255,740.13元之间的差额20,245,740.13元确认为公司本期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

 2015年6月10日,公司与王荣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先施52.47%股权,股权公允价值为42,658,110.00元(经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深圳先施全部100%股权价值为8,130.00万元),转让协议价格为42,936,719.00元,处置日按持股比例计算的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为16,686,879.78元,商誉为17,681,544.11元,转让价42,936,719.00元与股权公允价值为42,658,110.00元之间的差额278,609.00元确认为资本公积,42,658,110.00元与净资产16,686,879.78元和商誉17,681,544.11元之间的差额8,289,686.11元确认为公司本期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2015年2月3日,公司投资5,6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15年5月29日,子公司深圳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州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本期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磊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34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4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苏武俊、任红、王新安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591,486.8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扣除2014年度利润分配所派发的现金股利15,523,722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43,394,997.8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462,762.71 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2015年度末总股本310,474,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733,21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联金微贷申请对外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联合金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金微贷”)拟申请对外借款额度总计不得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公司作为联金微贷控股股东,同意授权联金微贷总经理李波先生全权代表联金微贷处理上述对外借款额度内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对外借款具体形式、签订借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联金微贷承担。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5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授权总经理张生广先生或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或各控股子公司承担。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王磊先生、郝毅先生、张生广先生、刘睿先生及杨刘钧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39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6日(星期三)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30日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30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作2015年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6

 2、投票简称:浩宁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填报议案序号: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李丽 证券事务代表 康超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805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 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35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4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本次监事会主席王松青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经核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有效。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1月18日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50元。截至2010年2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7.0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202.96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10]第08001550133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净额692,029,600.00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62,000,744.75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529,224,784.05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54,805,560.70元(含归还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37,307,681.06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5年11月4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年3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10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于2016年3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平安银行深圳景田支行、光大银行深圳蛇口支行、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5年11月4日销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三)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增资南京浩宁达实施电子式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345.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0]第10000400049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和人民币10,000.00万元分别偿还银行借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2、2010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电力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设立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

 3、201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99.80万元设立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9.80万元。

 4、201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先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474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293.67万元收购深圳市先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4742%的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93.67万元。

 5、根据本公司2014年10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6、根据本公司2015年1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5,610.00万元设立深圳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610.00万元。

 7、根据本公司2015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8、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5,655.88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2013年04月10日,公司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可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2014年05月06日,公司召开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可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15年11月4日,超募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止2012年8月31日,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345.04万元(含手续费),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18,682.46万元(含利息);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14.57万元(含手续费),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5,628.13万元(含利息)。本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替换上述两项目已投入金额2,559.61万元,并将上述两项目募集资金总额26,870.19万元(原募集资金25,600.00万元及其利息)变更为“设立惠州子公司实施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款。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9,991.95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与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资金缺口3,121.76万元以自有资金补足。

 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资金16,737.04万元(未包含已签合同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及设备款约2,200万元),用于设立惠州子公司实施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2007年开始连续九年聘用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决定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拟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草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公司已召开职工大会,确认员工认购意向及认购金额,有认购意向的员工签署了《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声明》;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意见;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买入公司股票数量为0,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六个月期限将于2016年3月16日届满,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然终止。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因受股市指数影响,公司股价上涨较快,银行配资难以及时跟上。截至2016年3月16日,六个月期限即将届满。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未来发展需要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方案。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已于2016年3月15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独立董事王新安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庆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丽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36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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