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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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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14:00时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利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章利全先生、董事张震宇先生、董事叶健先生、董事戚海洋先生已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补选闫伟先生、丁云林先生、任荣先生、田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委派董事(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委派闫伟担任全资子公司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宏磊”)执行董事、委派周海滨担任江西宏磊监事、聘任闫伟为江西宏磊总经理;免去戚建萍江西宏磊执行董事职务、万坚强江西宏磊总经理职务、周勇江西宏磊监事职务。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委派闫伟、田铮担任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简称“宏天铜业”)董事;免去戚建萍、金敏燕宏天铜业董事职务。

 闫伟、田铮、周海滨的简历详见(公司公告2016-025、026附件)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7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15:30时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国庆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周海滨女士、陈美先生符合监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周海滨女士、陈美先生作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7日—2016年3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15:00至2016年3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22日。截止2016年3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拟补选闫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拟补选丁云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拟补选任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拟补选田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拟补选周海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拟补选陈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1、议案2: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根据《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1、议案2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2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上午9:30-11: 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次类推。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般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一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二选举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确认投票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l、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 cninfo. Com. 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后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潋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 com. 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浙

 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0575-87387532、87387320

 联系传真:0575-80708938

 邮 编:311800

 2、其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3、附件:《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万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年3月11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补选闫伟先生、丁云林先生、任荣先生、田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上述董事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闫伟先生简历:

 闫伟,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5月美国Brandeis University毕业,MBA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等机构、2015年8月起任职中国全通(控股)有限公司(0633.HK)执行董事兼副总裁。

 闫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丁云林先生简历:

 丁云林,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学历。2009年起历任Luca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现任Luca集团总裁。

 丁云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任荣先生简历:

 任荣,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清华大学毕业,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合众网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北京联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CTO&技术本部总经理、北京游来游趣科技有限公司CEO,现任盈富互联网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CTO。

 任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田铮先生简历:

 田铮,男,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毕业于美国德保罗大学毕业,MBA学历。曾任行健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国全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

 田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年3月11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将周海滨女士、陈美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为止。

 上述监事选举通过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海滨女士简历:

 周海滨,女,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北京清华同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总监、高级项目经理;晋商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天津鼎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周海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陈美先生简历:

 陈美,男,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就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行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陈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接到公司股东景华先生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3月8日,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此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3月8日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84,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共质押的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拟股权转让并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47,股票简称:宏磊股份)自2015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鉴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7),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6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5月16日继续停牌,且该议案已经在2016年2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已有进展,全部完成有关股权转让过户工作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同时,公司与各有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相关事项正在有序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为了防止股价波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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