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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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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
债券5年期品种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股票代码:000778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6-14

 债券代码:112026 债券简称:11新兴01

 债券代码:112027 债券简称:11新兴02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

 债券5年期品种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本息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7日,凡在2016年3月17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发行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简称“11新兴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026)至2016年3月18日将期满5年。根据本公司“11新兴0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

 3、债券期限品种及各品种规模:本次债券分为5年期和10年期两个品种,其中,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30亿元,10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10亿元。

 4、债券简称:11新兴01(5年期品种)、11新兴02(10年期品种)。

 5、债券代码:112026(5年期品种)、112027(10年期品种)。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5.25%;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5.39%。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3月18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

 5年期品种: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年期品种:2012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担保情况: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1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1、本次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兑付的本金为“11新兴01”(5年期品种)发行总额人民币30亿元,即每10张“11新兴01”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元。

 2、本次兑息方案

 按照《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次债券5年期品种“11新兴01”票面利率为5.25%。每手面值1,000元的“11新兴01”派发利息为52.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2.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7.25元)。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5年期债券(债券简称:11新兴01,债券代码:112026)摘牌日为2016年3月16日;

 2、债权登记日:2016年3月17日

 3、债券兑付兑息日:2016年3月18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2016年3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新兴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工作。

 在本次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成章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联系人:赵文燕、王新伟

 电话:0310-5792 011、010-6516 8898

 传真:0310-5796 999、010-6516 8808

 邮政编码:056300

 2、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系人:文哲

 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764

 邮政编码:1000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000778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6-15

 债券代码:112026 债券简称:11新兴01

 债券代码:112027 债券简称:11新兴02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

 债券10年期品种201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11新兴02)2016年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7日,凡在2016年3月17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16年3月17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将于2016年3月18日支付2015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17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

 3、债券期限品种及各品种规模:本次债券分为5年期和10年期两个品种,其中,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30亿元,10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10亿元。

 4、债券简称:11新兴01(5年期品种)、11新兴02(10年期品种)。

 5、债券代码:112026(5年期品种)、112027(10年期品种)。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5.25%;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5.39%。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3月18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

 5年期品种: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年期品种:2012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担保情况: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1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1新兴02”的票面利率为5.39%,每手“11新兴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3.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3.1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8.51元)。

 三、本次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6年3月17日

 2、除息日:2016年3月18日

 3、付息日:2016年3月18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3月1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新兴02”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成章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联系人:赵文燕、王新伟

 电话:0310-5792 011、010-6516 8898

 传真:0310-5796 999、010-6516 8808

 邮政编码:056300

 2、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系人:文哲

 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764

 邮政编码:1000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000778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6-16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6年3月17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公司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推选张立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17日(正常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 本公司股证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78

 2、投票简称:铸管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铸管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2672厂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股证办。

 邮政编码:056300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传 真:(0310)5796999

 会务常设联系人:包晓颖、王新伟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注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划“√”;

 注2:授权委托书可以按此样自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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