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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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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预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金利”)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30日生效。截至2015年12月31日,长信金利基金份额净值1.1271元,累计份额净值3.1400元。根据长信金利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长信金利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8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近期对长信金利基金2015年度的收益进行分配,具体的分红事宜以分红公告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恒利”)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30日生效。截至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465元,累计份额净值1.496元。根据长信恒利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全年累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近期对长信恒利基金2015年度的收益进行分配,具体的分红事宜以分红公告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3月1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0.8255元,长信增利动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3月1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0.9929元,均低于面值,根据基金合同相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上述两只基金2015年年度的收益不再进行分配。

 敬请投资者注意因分红事项带来的基金资产净值波动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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